不避讓執行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交管部門將通過調取監控錄影取證,並立即部署路面警力進行攔截、糾正、處罰。根據相關法規,駕駛機動車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未按規定讓行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記者了解到,從7月1日開始,北京交管部門針對“社會車輛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的違法行為開展了專項整治。據統計,一月以來,共處罰違反規定在應急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3.8萬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實施辦法》規定,駕駛機動車遇有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未按規定讓行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在此次針對社會車輛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的違法行為的整頓行動中,交管部門進一步強化路面執法和處罰,在環路、聯絡線等違法行為高發點段均加強了崗位部署。
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還將持續強化路面執法,對不避讓、超越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輛的違法行為堅決依法予以糾正處罰。同時,充分利用視頻監控系統,對社會車輛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輛的違法行為予以拍攝取證,並立即部署路面警力進行攔截、糾正、處罰。
交管部門也特別提示廣大駕駛員,在駕車過程中不要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遇有執行緊急任務救護車輛時應主動避讓,保證“生命通道”的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