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4S店會變成“汽車超市”嗎?

發佈時間:2014-08-08 13:04: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藍震 周藝豪  責任編輯:王凡

  國家工商總局8月1日發佈了一紙《關於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下稱《公告》),在汽車圈內引起軒然大波。

  僅從字面意思看,《公告》只是提到“自2014年10月1日起,國家工商總局將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而其背後更多的資訊,有待於進一步去解讀。

  有業內人士分析,工商總局這紙新政,最直接的影響將是打破以廠家授權為核心的汽車零售體系的壟斷,也就是説,汽車4S店將不再需要廠家的授權,只需要獲得工商審批就可以賣車,而且一個4S店可以賣不同品牌的車,這讓人們對未來的汽車銷售模式有了更多想像的空間。

  工商總局率先取消備案品牌管理辦法或鬆動

  車企的汽車代理授權一直以來都是汽車經銷商的命根子,有了這個授權,經銷商才能到工商部門登記,獲取經營資格。包括汽車總經銷商和品牌經銷商設立從事汽車品牌銷售活動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也需要獲得汽車廠家的這一紙授權。

  這一規定源於2004年8月,由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共同頒布于2005年4月起施行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該管理辦法規定,國內汽車經銷需取得整車廠授權,並向商務部和工商部門備案。

  這一辦法的制定,起初是為了規範市場,強化整車廠在整車銷售和零部件供應商的主導權,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讓經銷商從一開始就處於被動的弱勢地位。

  在之後10年的操作時間裏,汽車廠家和經銷商的關係,猶如上級和下級,經銷商的銷售行為受到汽車廠家的諸多牽扯和限制。而隨著汽車市場競爭的白熱化,銷量的日益增長,消費市場供大於求,廠家強勢壓庫進一步加劇了這一矛盾。

  “《辦法》實際上賦予了廠家對銷售的高度控制權,沒有充分尊重汽車經銷商和汽車廠家在法律上的平等關係,客觀上更有利於形成廠家的強勢或壟斷地位,使本來已處於弱勢地位的汽車銷售企業更加弱化。”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有形汽車分會副會長蘇暉表示。

  此次工商總局發佈的公告,正在對廠家與經銷商的隸屬關係做出的一次重大調整。

  人們可以這樣理解,今後只要相關資質符合,以前沒有得到廠家授權的汽車經銷商也將合法進入汽車銷售市場,他們可以自由選擇進貨的渠道,市場競爭會更加充分,而被視為小眾路線的平行進口也將迎來巨大機會。

  廠家和經銷商的話語權或將因此發生改變,汽車經銷商的力量由此得到加強。據業內人士分析,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以後,汽車廠家對經銷商的管控表面上會有所弱化,但是在實際的進貨環節仍然會受到廠家的嚴格管控。

  引發圈內種種熱議

  斯巴魯中國副總經理李金勇表示,“為工商總局的改革叫好”。他表示,此舉“符合中央簡政放權的大方向”。在他看來,“此項政策的頒布,變相取消了由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聯合下發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對汽車銷售行業將産生深遠影響,將不利於廠家的市場管理,對經銷商有利有弊,並對未來銷售模式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援”。

  東風日産東區行銷部副部長李廣濤表示:“此次工商總局發佈的公告,其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工商總局‘簡政放權’,對企業和經銷商來説,日後會大大縮短企業授權經銷商的週期,不用浪費3-6個月時間進行備案。”

  李廣濤補充説,這次工商總局做出的改變,等於把汽車銷售品牌授權的核心打破了,放開來讓市場作決定,通過多元的經營方式,創造了公平競爭的環境,從而規範市場,提升經營企業的服務能力,最大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也有車企負責人更為直接地認為,汽車超市雲集,多品牌經銷商受益,弱勢品牌會更弱。

  還有人認為,這一公告影響最大的可能是進口車經銷商,特別是長期以來用加價的方式在銷售的進口豪華車車型。據了解,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國外進口汽車都是採用品牌授權和總經銷商管理銷售模式的方式在銷售汽車,甚至很多國內的汽車品牌總經銷售商都是海外的汽車品牌投資興建的,在這種模式下很容易壟斷市場資源、實施暴利行銷,出現不公平競爭的現象。而一旦這種壟斷機制打破,任何一個經銷商都可以去銷售不同品牌的車型,原來品牌之間“默契”的加價行為,有可能會被新來者打破。

  當然,也有比較理性的人認為,工商總局的新文件對改變進口車銷售模式有一定積極作用,但是要想徹底改變目前的銷售模式還很困難。“即便是取消了經銷商的授權機制,但是如何改變車企的供貨方式?如果車企最後只向他授權的經銷商供貨,那麼這種壟斷的局面又該怎麼破?”

  4S店會變“汽車超市”?

  根據剛剛出臺的這則《公告》:停止實施備案工作後,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根據工商總局公佈的備案名單文件,已將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這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未來的汽車4S店,也許不再只銷售單一品牌汽車,而是在一家4S店可以同時出售多個汽車品牌的車型,汽車4S店會變成一個“汽車超市”?

  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龐慶華認為:“對於很多原來經銷商網路較弱的汽車品牌來説,這樣的政策是一件好事。特別是在四五線城市,原來的4S店保有量就不高,一家店可以同時賣多個品牌,可以讓這個市場變得更活躍。”

  杭州本地的不少汽車經銷商對工商總局也表示了關注。一位元通集團旗下的4S店負責人表示:“在我看來,未來單打獨鬥的4S店日子會更加難過,而像有集團背景的汽車經銷商也會迎來更多機遇。”

  不過,目前國家工商總局並沒有出臺具體的細則,不少業內人士也在觀望。杭州一4S店負責人表示:“現階段考慮把4S店變成大賣場,還為時過早。”

  在他看來,現在的4S店一般都與汽車廠家簽訂了授權協議,如果4S店按照國家政策在店內賣多個品牌的汽車,那麼汽車廠商之間就會有一個平衡,如果廠商以産能有限為由斷供貨源,那麼這家4S店就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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