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再次發生追尾事故,這雖然已是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問世6年來的第14起事故,但卻首次造成人員受傷,事故致使乘客頸部和背部疼痛受傷。人員受傷使無人駕駛汽車再度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在進軍無人駕駛汽車領域的隊伍中,除了谷歌這個先行者之外,百度、樂視、阿裏等網際網路巨頭紛紛進入,但其前景真的如此樂觀嗎?
日前,由北京交通廣播103.9主辦的首屆北京露營大會上,上演了一場炫酷的駭客破解汽車秀,來自HackPWN安全極客狂歡節組委會的安全專家現場演示了入侵和破解多款智慧汽車的全過程,通過汽車軟體漏洞,在沒有物理接觸汽車車體的情況下,只憑藉手機和電腦,就將汽車完全操控。包括特斯拉、比亞迪、賓士在內的名車相繼被攻破。
這樣的無人駕駛汽車,你敢坐嗎?
“無人駕駛汽車的出現的確給我們提供了許多便捷,比如我們坐在汽車裏不用管油門、方向盤、剎車,不用管道路是否擁堵,只需要提前把目的地設定好,然後可以一路打遊戲、看電影、聽音樂、睡覺或者工作,這樣就節省了很多時間。但是,安全性與便捷性始終是一對矛盾體,人們在享受無人駕駛汽車提供的便捷的同時,必然會為其安全性付出代價。”360攻防實驗室安全技術研究員、思科網路安全專家劉建皓對科技日報記者表示,這個代價有多大,就要看網路安全工程師是否能在安全性和便捷性之間尋求到一個平衡點。
就目前無人駕駛技術的水準來看,這一平衡點並不易找到。
“我們知道車輛的事故多數來自駕駛員的問題,無論是視力、反應以及快速響應能力。控制器都要優於駕駛人員,在這個層面上來講,無人駕駛技術能夠給我們帶來一個更為安全的交通環境,但是這一切必須是在沒有人為干預的基礎上,一旦有人為干預,如駭客侵入其車聯網,那麼就可以控制汽車的方向盤、剎車、油門等,這就可能會造成非常嚴重的事故。”劉建皓表示,目前,要在安全性和便捷性之間尋求平衡點,最可行的就是介於無人駕駛和手動駕駛之間的一個“輔助駕駛”或“半自動駕駛”的駕駛方式,這樣就可以保證人掌握著汽車的絕對控制權,又可以有部分的操作由感測器來替代我們的工作。要想一步實現無人駕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隨著高級智慧輔助駕駛的強化,逐步由“輔助駕駛”轉向“主動控制”,這樣無人駕駛技術就將更加成熟,反駭客的意識也會在你不斷地實踐中得到提升。
目前,無人駕駛汽車除了面臨技術層面的瓶頸之外,在法律層面上,也需要跨越一道坎兒。劉建皓認為:“雖然無人駕駛汽車大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的發生,但要實現‘零事故’幾乎是不可能的,特別是傳統的手控汽車還在道路上行駛。”
一旦無人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該由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呢?目前法律還沒有做出準確的界定。西安交大人工智慧與機器人研究所副所長劉躍虎表示,無人駕駛很大程度上依賴系統數據採集,誰擁有這些數據的所有權?汽車製造商、系統供應商能否存儲甚至使用無人駕駛汽車用戶的數據,這些就涉及到了用戶的隱私權問題。
目前,由於我國無人駕駛汽車尚未允許上路行駛,所以對無人駕駛汽車的法律規範尚未有進展,在國外,儘管有與無人駕駛相關的法律頒布,但涉及民事損害、個人隱私等問題,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要想無人駕駛在法律上得到認可,任重而道遠。
無人駕駛汽車可能會取代手動汽車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嗎?劉建皓給出了嚴苛的前提條件——在無人駕駛技術完全純熟,道德、法律問題可以得到有效的解決,以及道路交通規劃完整,完全非常閉環的情況下。“就目前而言,在現行的普通道路規劃中汽車和行人是不分離的,若道路上突然竄出的行人,無人駕駛汽車不能迅速有效地做出正確的判斷,是非常危險的。”他説。
科幻電影《我,機器人》中,科幻小説家艾薩克·阿西莫夫曾為機器人設定行為準則。第一法則: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第二法則:除非違背第一法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第三法則:在不違背第一及第二法則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駕駛電腦”該如何衡量車內、車外的生命,這絕不是一道簡單的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