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1日 星期六

如何消解肇事逃逸案中王寶強們的無助

發佈時間:2015-12-16 10:10:47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解決肇事逃逸之道,當然不在於被害人家屬中有沒有明星或名人,而在公安司法機關要認真對待每一起肇事逃逸案。只有破除肇事者的僥倖心理,肇事逃逸才會被更大限度地遏制。

  12月13日晚,影星王寶強發微網志稱家人遭遇車禍被撞身亡。他在帖子中爆出粗口,並憤怒斥責肇事者酒後駕車逃逸。前日,河北省邢臺市南和縣委宣傳部透露,案件發生於12月1日傍晚,肇事嫌疑人謝某已于12月4日投案自首,該案已被轉為刑事案件偵查。王寶強隨後也發佈聲明,為自己的情緒失控致歉。同期在微網志上熱傳的一段視頻中,王寶強情緒激動地稱肇事者曾揚言“(撞死人)是找關係就能解決的小事兒”。

  中國已步入汽車時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世界衛生組織今年5月6日公佈的一組數據稱,中國每年因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者超過20萬人。這其中,絕大部分的交通死亡個案因缺乏傳播因子,根本無法進入公共輿論場。個案中的苦與悲,也只埋藏于當事人心底。

  正因為有此背景,王寶強爆粗向肇事逃逸者喊話,雖有失公眾人物應有的儀范,卻得到多數網友的理解和支援,甚至不少人還從中感到了共鳴。明星尚且如此無助,普通人遭此噩運又當如何。

  籠罩在遇難者家屬週遭揮之不去的,既有失去親人的痛苦,更有肇事者逃逸導致案件處置陷入停滯的無助。在我們的生活經驗裏,交通肇事後逃逸時有所聞。若從法律上分析,逃逸絕非有“利”可圖的選擇。依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交通肇事的一般罰則。在交通肇事案中,哪怕發生了致人重傷、死亡的結果,刑期也不高。若有自首、積極賠償、態度好等情節,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裁量範圍中,判個緩刑的可能性很大。

  而肇事者一旦選擇逃逸,這首先意味著肇事者想要逃避法律責任。同時,肇事者也放棄了對被撞者的搶救,將被撞者置於更危險的境地——或是錯過最佳搶救時機,或是因被撞倒在路面而可能再次被撞。肇事逃逸之惡遠甚于肇事本身,故刑法科以嚴罰——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兩相對比,輕重分明。同是致人死亡,交通肇事只在三年以下,肇事逃逸卻是七年以上。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肇事者自甘選擇判罰更重的逃逸?這與人的自利性似乎相矛盾。唯一的解釋就是,逃逸雖判罰更重,卻不一定被抓。而不逃逸雖判罰較輕,卻一定會被判罰。解決之道,當然不在於被害人家屬中有沒有明星或名人,而在我們的公安司法機關要認真對待每一起肇事逃逸案。也只有破除肇事者的僥倖心理,讓逃逸者既逃不過公安的追逃,更逃不過司法的嚴懲,肇事逃逸才會被更大限度地遏制,王寶強們的無助才會有效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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