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沒了“指導價”,誰來“指導”車位市場?

發佈時間:2015-08-03 14:5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關璐

  羊城停車費的政府“指導價”即將取消,雖然這一“指導價”早已徒有虛名,但消息傳出,依然引來公眾的一片憂慮。

  這種憂慮完全在情理之中。廣州停車場協會公佈的數據顯示,在其調查的79小區中,絕大多數小區停車費超過指導價,多數是指導價的兩倍,有的甚至是4倍以上,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小區比例不足總數的一成。

  有政府指導價約束,停車費亂漲價尚且如此,那麼,沒了“緊箍咒”,停車費豈不更飛到天上?事實上,近年來,小小的停車位和停車費,近年已屢屢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倉促步入“汽車時代”的國人,此時才驚訝地發現,停車費竟也“牽一髮而動全身”。

  沒錯,逐漸放開市場價格管控,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這是大趨勢。只是,當下的車位市場似乎並不那麼簡單。一來市場供需嚴重失衡,供求矛盾明擺著,手握車位資源便是絕對大爺,價格扭曲是必然的;二來停車位並非完全意義的“商品”,其部分準公共産品的屬性及現實制約,決定了它不應完全聽命于市場。尤其是,目前車位市場處於“無規矩”的混沌狀態,權屬不明,法律盲區,監管缺位,諸種亂象都亟待治理的強化與跟進。

  在此語境下,要追問的是,為何對車位市場的監管總是失靈,已有的法規何以成為“稻草人”?況且,在無必要前置條件的情況下,放開停車費價格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有關專家和有識之士都已預料到,對此,監管是否有預案予以防範,社會是否有足夠的承受力?所有這些問題,政府和有關方面都不能不考慮。

  其實,即使在一些完全市場化的西方國家,對城市的停車費也並非完全由市場決定,而是有各種嚴格的制度規範,諸如不得亂收費、不收現金、讓利於民(如免費停車場),管理者與車主均要嚴格守規矩等。

  改革不能一刀切。對於廣州的停車費價格放開,眼下最為迫切的是,須儘快厘清停車位的産權關係及功能定位,屬公共産品的應明確公共屬性,即便是小區車位,是否可全部出售、應預留多大比例出租等,也需科學論證並有明確的法規界定。同時,儘快彌補對車位市場監管的法律空白,否則,所謂市場化的價格改革,最終就可能淪為一場對公共利益的侵害與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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