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士祥在“京津冀協同發展論壇”上説:“最近社會對汽車單雙號上路的意見積極,建議單雙號成為常態,包括週六日。”此語一齣,眾聲喧嘩。隨後,李在接受採訪時又補充道,“北京是否實施單雙號限行常態化,尚需認真研究和論證。”
為何提出單雙號限行?原因説來簡單,APEC期間,首都天清氣朗,出現可喜的“APEC藍”,這就讓關心首都空氣品質的人順理成章地想到,既然APEC期間可以治理污染,為何不總結經驗,繼續採取措施,讓“APEC藍”持續下去呢?
此話乍聽有理,但細一分析,問題來了:其一,APEC期間,到底本來就是天清氣朗呢,還是由於採取措施,所以出現了“APEC藍”?這一關鍵問題,至今未見答案。
其二,APEC期間,北京採取的措施主要有三項,一是汽車限行,二是工地停工,三是部分企業停産(河北、山東一些企業也停産)。如果是措施起了作用,那麼,三項措施各佔多大比重?這問題不搞清楚,單單抓住汽車限行一項,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倘若汽車尾氣所佔比例不大,甚至最小,豈不是抓了芝麻,丟了西瓜?
於是,人們不禁思索,在既沒有證據證明是不是老天幫忙,又沒有指標證明汽車污染所佔比例多大的情況下,為何單單將汽車拎出來開刀呢?竊以為,在某些人心目中,恐怕根深蒂固存在著這麼一種觀念:汽車者,私人用品也。老百姓的奶酪嘛,只要政府需要,動一動是沒什麼關係的。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翔認為,按照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單雙號限行常態化”一旦實施,意味著汽車有一半時間不能行駛,實際上使得全價購買的汽車被強行“貶值”,構成了對公民財産權利的侵犯。此其一。
其二,在使用價值“貶值”同時,車輛的折舊、維護、保險費用等,還須全額繳納,這是對公民財産權益的又一損害。
兩害相加,總損害可就大了去了。
在依法治國的當下,涉及數百萬民眾奶酪的事情,難道不應該慎重一點嗎?或許有人辯稱,法律尚未規定的,如果實踐證明真的需要,不也可以修改法律嗎?
説得很對。但請注意,修改法律,那可不是北京一個城市能説了算的。在顯然違背憲法的情況下對“限行常態化”進行所謂“研究和論證”,哪怕這“研究”是如何認真,“論證”是何等週密,大前提錯了,小前提還能站得住腳嗎?
有專家進一步分析指出,“單雙號限行常態化”,雖然表面看只關乎部分汽車擁有者的權益,但是,一旦實施,有車不能開的機動車主,勢必去“擠佔”本不充裕的公共交通資源,在京城目前公共交通建設仍不完善的當下,這種“擠壓效應”將使公共交通“雪上加霜”。這也是有關部門不得不冷靜考慮的。
綜上所述,筆者以為,“單雙號限行”很不慎重,應當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