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更新了、QQ有新消息了……開車途中,手機嘀嘀響個不停,看還是不看?不少司機會邊開車邊低頭看手機。一名一線交警告訴記者,近年來,一邊開車一邊看手機的“低頭族”司機逐漸增多,因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也在隨之增加,開車玩微信等行為已逐漸成為“馬路殺手”之一。
案例:“低頭族”撞了倆路人逃逸
近日,黃島新區隱珠街道的董某開車時低頭看了一眼手機,就在這頭一低一抬的瞬間,撞了兩名橫過馬路的青年男子,結果造成一輕傷一重傷的交通事故,而董某隨後駕車逃逸。案發8小時後警方將其鎖定,董某不得不投案自首。目前,董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黃島警方刑事拘留。
4月3日淩晨2時40分左右,黃島交警事故科接到群眾報警,喜鵲山路一酒店附近兩名行人被一輛黑色轎車撞倒,行人傷勢嚴重,黑色轎車當場逃逸。民警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據目擊者稱,當時兩名青年正由東向西橫穿過馬路,一輛黑色轎車沿喜鵲山路由北向南疾馳而來,直接撞上了兩名行人。由於肇事車輛車速太快,目擊者並沒有看清車型和車牌號。
民警調取了附近道路監控錄影,發現一輛車牌號碼為魯B3XXX2黑色英菲尼迪轎車與事發肇事車輛外觀上十分接近。隨後,民警通過車輛登記資訊聯繫到車主,車主稱他的車前幾天被朋友董某借走了,而此時董某卻關掉了手機。當天中午12時40分左右,躲在家中的董某得知警方已排查到他後,不得不到事故科投案自首。
據董某交代,淩晨他駕車回家途中,手機突然響了一下,於是便習慣性地拿起手機低頭看了一眼,當他抬起頭時發現車前不遠處竟有兩個行人,他緊急向左猛打方向躲避,但兩人還是被撞了出去,其中一人被頂到了右前擋風玻璃上後又摔了出去,車的右側擋風玻璃和反光鏡破碎。事發後,董某怕承擔法律責任便逃離現場。
調查:市區“低頭司機”不少
除了以上發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之外,近日網路熱議的外地公交司機,7分鐘內看手機39次,最終導致公交車與行人相撞,也釀出慘劇。記者調查發現,市區這種類型的“低頭司機”不在少數,他們大都認為“前面沒什麼車,開得也不快”、“反正眼睛盯著呢,瞄一眼,刷下微網志不礙事”存有僥倖心理,但一個個鮮活的慘劇卻會讓司機們後悔莫及。
12日下午5時30分左右,記者來到市區香港中路與山東路交叉路口,當時正值晚高峰,車輛行駛緩慢,記者在該路口觀察了10分鐘,就發現有7名司機在等紅燈時拿著手機查看或操作,也許是太專注于手機上的內容,以至於綠燈亮了,有2名“低頭司機”都沒有察覺,聽到後面的車子按喇叭催促,才如夢初醒般地抬起頭,駕車駛離。
私家車車主王先生告訴記者,他經常會在開車過程中看手機,“現在車也多,路也堵,開得並不快,有時碰上高峰期等紅綠燈時間挺長,就順便看一下微信或者微網志,看見留言不回還覺得心裏挺彆扭”。
李小姐熱衷群聊,開車時也聊興不減,經常一手開車,一手操作手機聊天,熟悉的朋友看到她回復稍慢時,總會提醒“是不是又在開車,別聊了”。李小姐説,雖然知道不好,但手機一響心裏就癢癢,總是戒不掉。
計程車司機王師傅對此更深有感觸:“這兩年,路上邊開車邊用手機的人明顯增多,我們開計程車的最怕跟在這些車子後面,紅燈變綠燈了仍不走,開在路上慢悠悠的,有時車道開偏了也不知道。”
交警:司機低頭2秒接近盲駕30米
眾所週知,酒後駕車、開車打電話等都屬於危險駕駛行為,交警表示,其實瞬間的低頭駕駛比酒駕、開車打電話還要危險。
為此,我市交警部門專門試驗了一下,從拿起手機打開微信,到瀏覽一條新資訊,眼睛至少要在螢幕定格2秒左右。如果車輛分別按時速20公里、60公里行駛,1秒鐘就要跑5.6米和16.7米。從低頭再到抬頭,最快也要2秒,當發現前方有情況時,司機的反應時間是0.02秒,照此算下來,車輛又要行駛出5到10米。而瀏覽一條資訊大約需要10秒,當汽車以30公里的時速行駛時,10秒就會開出去80多米,再加上反應時間及制動距離,從發現危險到車輛靜止,所需的距離就可能超出100米。這短短的10秒鐘,足以讓多人喪命。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違反規定的駕駛員處50元罰款,並記2分。在實際執法中,“低頭族”是否會被處罰?
“近期因司機駕車時低頭看手機導致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已經成為新的交通安全隱患。”黃島交警有關負責人表示,開車時看手機最大的危害是分散了駕車者80%的注意力,而剩下的20%注意力不足以保證安全駕駛。而我國交通法規定一切妨礙駕駛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司機在開車時用手機看短信、刷微網志等等,要是有證據可以證明的話,那麼也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也可以對其進行處罰,處罰的標準同樣是處50元罰款,記2分。(青島日報/青報網記者 劉振興 通訊員 馮希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