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洪先生把新車上戶所需材料交到車管所,這距他第3張臨時車牌過期已超過3天——這段時間來,他花了近百萬元買的進口路虎發現4,一直沒有去辦上戶手續。
“我一次性付款近百萬元買了這輛路虎,4S店承諾一個半月內給我上戶。現在時間到了,戶口沒上不説,最後一張臨牌馬上也過期了……”洪先生9月2日對重慶晚報記者説,今年7月21日他在位於南濱路的一家4S店買了一輛進口路虎發現4越野車,4S店承諾最遲2015年9月2日前交付。
洪先生稱,他已撥打工商部門電話投訴。對方稱會進行調查並協調處理。該工作人員稱,最近一個月,已經有3起針對該4S店相同內容的投訴。
這時,李先生夫妻也來該4S店討説法,他們遇到洪先生同樣的問題。李先生的車是今年7月14日買的,當時全款繳了50余萬元。
該4S店黎姓經理稱,“不知道公司財務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導致資金沒有到位,沒能及時從銀行把關單等手續取出來。”他向重慶晚報記者坦言,現在汽車行業普遍的資金運作模式是:由廠家、經銷商和銀行之間達成三方協議,車輛核心手續一般都作為擔保抵押在銀行,要想取出來就必須支付相應款項。一旦財務環節出現問題,資金不能及時到賬,就可能出現這種問題。
經溝通協調,洪先生於9月2日下午4點拿到了車輛關單和鑰匙。由於放假原因,他9月6日才能上戶。
重慶汽車工程學會副秘書長胡安宇告訴重慶晚報記者,“三方協議其實是汽車生産廠家為解決經銷商資金週轉困難,與銀行簽訂的金融支援協議。”他表示,這是汽車行業常用的資金運作模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基本上每個4S店都有這種情況。“這跟一些小經銷商私下用車輛手續等作為抵押,向金融機構貸款有本質區別。”
胡安宇説,雖然三方協議資金運作模式合法,但商家不能以這個為理由來敷衍消費者。他提醒,買車時最好選擇口碑好、實力雄厚的正規4S店,並在購車合同上註明上戶或手續提取時間、違約責任等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