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愛車停在外面因無人看管被砸,倒也能想得明白。可要是將愛車停在自家小區的車庫裏,還遭人砸爛車窗,那可就鬱悶了。最近,城北風景禦園小區的黨先生就遇見了這樣的倒楣事,更讓他不解的是,對於愛車損失一事,物業公司説不負責任。
黨先生家住鳳城七路風景禦園小區,為了上班方便,他購買了一輛奧迪Q5,又在小區地下車庫購買了一個車位。每天晚上回家,黨先生將愛車停在自己的車位上,從來沒有遇到過什麼差錯。可是8月9日上午,和往常一樣黨先生準備開車外出時,突然發現自己愛車副駕駛位置的玻璃破碎,從破碎的程度上看,明顯不是品質問題,而是遭人為破壞。隨後,黨先生將這一情況反映給了物業公司。
“幾十萬的新車,竟然被人砸爛玻璃,本來心裏就不舒服,物業竟然還稱與他們無關。”黨先生説,事發後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取了監控錄影,可恰巧他愛車停放的位置是監控的一個死角。隨後物業以他們的責任只是配合公安機關破案,對車輛在車庫損壞賠償一事不予負責為由,拒絕了黨先生提出的賠償。“我又不是停在馬路邊,而是花錢將車停在有人看管的車庫,出了問題物業怎麼可能沒有一點責任。”黨先生説。
昨天,小區物業辦一名工作人員説,除了車位費外,黨先生每月是給物業公司交納了停車管理費,但是物業與業主簽訂的《停車管理合同》上早已寫明,業主所交納停車管理費,屬於照明、消防、保潔、公共設施能源消耗及道路修復等費用。而車輛看管及安全由業主個人進行完成。當記者詢問,車庫有無保安一事,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説,他們保安只負責巡邏,巡邏當中發現有人破壞車輛他們有義務去制止,此外出現問題物業是不負責的。不過對於黨先生的遭遇,物業日後會減免些物業服務上面的個別費用。但這屬於人情上的一些補償,並非車輛被砸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