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被撞原本是一件鬧心事,但車主何先生卻想“壞事變好事”,趁機為愛車全方位維修美容,提交的維修費發票和維修清單中59項項目有30項都是不合理維修項目。日前,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對事故無責方的何先生開出了處罰決定,處以罰款1萬元。
起因 高額修車款引質疑
去年12月24日18時許,劉先生駕駛車輛由東向西闖紅燈行駛時,與何先生兒子駕駛的國産沃爾沃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兩車損壞。經交通隊認定,劉先生負事故全責。其中,何先生的沃爾沃轎車是他購買的二手車,購車發票顯示該車價格為7.5萬元,事故發生時還沒有過戶到何先生名下。
今年3月,何先生一紙訴狀將劉先生及投保的富德財險北京分公司訴至法院,索賠車輛維修費99047.52元。審理中,富德財險北京分公司對車輛維修項目和維修費提出質疑,原來,公司定損員曾多次到維修現場進行勘驗,發現涉案車輛存在維修時使用舊件、零件在事故中沒有損壞卻更換維修等問題。另外,何先生提供的維修清單和發票是由4S店出具,但車輛實際維修是在一個小修理廠進行的,何先生存在維修項目造假、維修金額虛高、惡意欺騙行為。
為查明案情,法庭曾現場調查,並多次組織開庭和雙方談話。針對車輛維修情況,何先生方曾多次改口,一度向法庭申請撤訴。為了查明事實,法庭明確要求何先生本人及兩家維修企業的維修人員親自到庭,但何先生本人和兩家維修人員均未到庭。
鑒定 59項維修30項不合理
庭審中,富德財險北京分公司還申請對車輛維修項目的合理性進行鑒定,並預交了6000元的鑒定費。法庭依法委託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對維修合理性進行了鑒定。今年7月15日,鑒定機構出具了書面的鑒定意見,結論為何先生車輛維修更換的59項維修項目中,僅有29項係合理維修更換項目,且維修中部分項目使用了舊配件。
對此,何先生方提出了異議,並申請鑒定人員出庭。7月29日,鑒定人員當庭回應了何先生方提出的質疑,並指出部分零部件並非事故車輛的,面對充分的證據,何先生最終表示認可。而在確定維修項目合理性的基礎上,為證明維修費數額,保險公司提交了經向汽配城和4S店詢價後給出的涉案車輛的合理維修價格表,該表顯示相關合理維修項目的工時費為2620元、零件價格為12919元。
8月13日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再次開庭,庭審進行了約半小時,法庭當庭作出判決。法院認定鑒定程式合法、結論客觀真實,鋻於涉案車輛係在二級維修企業進行的事故車維修,結合案情、參考二級維修企業工時費、零件費收費標準,法庭確定涉案車輛合理維修價格為2.5萬元。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決富德財險北京分公司分別在交強險限額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何先生車輛維修費2000元和2.3萬元,同時判令何先生負擔訴訟費1851元、鑒定費6000元。
另外,北京市朝陽法院還出具了罰款決定書,認定何先生提供的維修發票和維修清單均與事實不符,維修項目中存在30項不合理維修項目,且存在使用舊件現象,上述偽造重要證據的行為妨礙了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遂決定對何先生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建議 建維修企業誠信檔案
奧運村法庭庭長劉黎表示,交通事故糾紛是不誠信訴訟的集中高發案件類型,主要集中在“四費”領域,即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車輛維修費。如在醫療費中夾雜與事故無關的其他疾病治療費,提供虛假的病休證明、護理證明以延長誤工、護理期限,虛開誤工人員和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對不需維修的項目進行維修、可以維修的直接更換配件等。
劉黎表示,不誠信訴訟行為不僅干擾了案件正常審理、浪費了國家司法資源,導致審理難度加大、訴訟週期延長、當事人訴累增加,如未能有效查處或造成錯誤裁判,還會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對此,朝陽法院採取發放訴訟風險告知和要求當事人簽署如實陳述保證書等方式,預防和警示相關行為後果;嚴格適用法律依法懲處不誠信訴訟行為並適時向社會公佈、向相關主管機關通報建議等方式,遏制該類行為。同時,該院還為民事法官梳理了不誠信訴訟的高發領域、審查辨別重點,以提高審判人員對該類行為的敏感度、加大對不誠信訴訟的懲處。
朝陽法院建議,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增設前置公估、鑒定程式,即引入獨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通過公估、鑒定等方式科學、客觀界定合理損失範圍,預防惡意騙保行為的發生、降低訴訟風險、規制不誠信訴訟行為。同時,該院還建議相關行政機關或行業協會建立汽車維修企業的誠信檔案和機動車電子健康檔案,並通過向社會開放查詢功能,推進車輛維修資訊的公開,加強社會管理和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