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被判處拘役七個月 幫忙找人頂包的一名親戚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廣州日報訊 (記者龍成柳 通訊員黃彩華)男子阿廣酒後駕車碰刮了一輛巡邏警用電瓶車後,擔心被吊銷駕駛證,找來親戚幫忙頂包和撒謊。沒料到,這行為不僅讓自己錯上加錯,還連累三名親戚一起觸犯刑律被判刑。
日前,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阿廣等人因醉駕頂包引發的刑事案件。法庭上,阿廣和他的三名親戚當庭認罪,均表示後悔不已。
審判長當庭宣判,阿廣因犯危險駕駛罪、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拘役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幫忙找人頂包的一名親戚因犯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另外幫忙頂包和幫忙撒謊的兩名親戚分別獲判緩刑。
肇事司機
負事故全部責任
去年11月8日淩晨1時許,河南男子阿廣和親戚一起飲酒後,駕駛一輛小轎車搭載兩名親戚阿民、阿陽到東莞市沙田鎮中心區鴻福酒店沐足。
阿廣事後回憶,自己開了約半小時到了酒店。
途經酒店門口路段時,小轎車車身左側與路邊停放的一輛治安巡邏電瓶車車身右側發生碰刮。
阿廣有些心慌。把車停好後,阿廣與阿民、阿陽一起上到鴻福酒店二樓沐足客房內。阿廣提議,讓小舅子阿許前來冒充肇事司機。三人就這麼商量定了。阿廣就讓阿許的哥哥阿民打電話通知阿許。
阿許隨後前來,與阿民等人會合後,一起走到事故現場。阿許向現場處理事故的民警謊稱,他就是肇事司機。後民警將阿廣等四人帶回審查。
經檢驗,阿廣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為126.29mg/100ml。
交警部門經調查認定,阿廣是真正的肇事司機,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電瓶車車主不負事故責任。
庭審:
四人皆認罪
法庭上,阿廣當庭認罪,“我是一時頭腦太糊塗,才犯了這錯誤。不但害了自己,還害了三個親戚。”
阿廣稱,當天一起喝酒的有三個人,但沒有一個人勸過他不要酒後駕車。他拿了駕照11年,也看過醉駕要承擔責任的新聞,清楚酒後不能開車。
他承認,這次碰刮跟酒駕有關,當時他頭腦不太清醒。事發後,他很緊張,擔心駕照會被吊銷,就想到找親戚頂包和幫忙圓謊,但沒想到會構成犯罪。
被找來頂包的阿許也表示很後悔。阿許稱,他和姐夫阿廣關係很好,姐夫文化程度不高,家裏較困難,本來他心裏有點害怕,也曾猶豫過,但擔心姐夫身體不好因此犯病和被吊銷駕駛證,還是答應了。以前他只知道醉駕犯法,不知道給人頂包要負刑事責任,當時抱著僥倖心理。阿許説,以後要遵守國家法律,不再幹違法的事了。
阿民稱,“以後這錯誤再也不會犯了。”當時他喝得有點多,想著姐夫拿個駕照不容易,不知道酒駕要坐牢,以為頂包了,姐夫就沒事了。
阿陽也表示,“以後要多多學習法律”,以前只知道酒駕要吊銷駕駛證,現在才知道這也是犯罪。
宣判:
肇事司機獲拘役7個月
庭審休庭10分鐘後,審判長對本案當庭進行了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四人的行為均構成犯罪。
法院視各人的犯罪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阿廣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以妨害作證罪判處阿廣拘役5個月,總和刑期拘役8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拘役7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以妨害作證罪判處阿民拘役5個月;以包庇罪判處阿許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以包庇罪判處阿陽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