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結婚剛買了輛新車,結果買車當天就喝酒開車出了事故被交警查獲。日前,濟寧汶上小夥在回家辦完婚禮後,又來到槐蔭交警大隊辦理刑拘手續。
因與女朋友商量好今年五一結婚,2月5日,濟寧市汶上縣小夥榮某特地在濟南西部一汽車城購買了一輛吉利帝豪轎車。高興之餘,榮某當晚與其姐夫和一個朋友在天福苑小區一酒店喝酒,大約喝了七兩白酒。晚上21點左右,姐夫與其朋友離開後,榮某獨自駕駛新車從無影山中路上了北園高架向西行駛,當榮某駕車從匡山立交下橋沿青島路繼續向西行駛時,在淄博路口與一輛由西向北左轉彎大型半挂車相撞。
由於一時慌張,榮某發生事故後下了車向南走,被大貨車司機追上並報警。民警趕到現場發現榮某滿身酒氣,遂通知120對其進行抽血酒精檢測,並依法扣留車輛。經過檢測,榮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4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6月23日下午,榮某在辦完婚禮並度完蜜月後,辭別新婚不久的新娘,來到槐蔭交警大隊接受處理,辦理刑事拘留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