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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偷21副車牌後留紙條要贖金無一車主支付

發佈時間:2015-06-10 07:24:5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今年年初,兩名無業男子吳某和李某,在夜間盜走20余個停在路邊的外地車車牌,並留下電話號碼稱車主匯錢後就歸還。不料補辦車牌價格低,21個車主無一人交贖金。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吳某與李某有期徒刑1年。

  昨天上午,33歲的吳某和26歲的李某被法警押進法庭。據記者了解,這已不是他們第一次站在法庭上,去年2月,他們曾在天津盜取車牌多副,被判拘役6個月。

  檢方指控稱,2015年1月17日、18日淩晨,吳某、李某經過預謀,先後到石景山區等多處,盜竊21名被害人的汽車牌照,並留下寫有手機號的紙條。待部分被害人與吳某和李某聯繫時,他們便要求被害人給付錢款贖回汽車牌照。不過,所有被害每人平均沒有給付錢款。2015年1月21日,吳某、李某在豐台區被公安人員抓獲。

  檢方認為,被告人吳某、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多次敲詐勒索他人錢財,應以敲詐勒索罪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據了解,兩人此前在天津某工地打工時相識,因為快過年了,想賺點錢花,便預謀盜取車牌進行敲詐勒索。

  法庭上,吳某供稱,兩人只選擇外地車牌下手。“外地補牌必須要回老家辦,車主怕麻煩,就會與我們聯繫。”吳某説。

  吳某稱價格是隨口要的,300元到1000元不等。車主不願意的話,就談低一點,兩三百元也可以。在吳某看來,這比他們回老家補辦要“划得來”。

  讓吳某和李某沒料到的是,車主們發現遭到敲詐後,沒有一人交贖金,並紛紛報警。

  昨天,石景山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吳某與李某有期徒刑1年,罰款2000元。宣判後,吳某和李某都表示不服,要求上訴。

  據記者了解,補辦車牌只需帶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駕駛證到就近的交管所辦理,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就能辦結。每副車牌的補辦價格為100元。外地補辦車牌的手續、費用與北京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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