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剛滿18歲的外地小夥劉磊(化名),為了賺點零花錢,竟與剛滿17歲的小黃(已另案處理)一起砸車竊取車內財物。在砸壞多輛轎車車窗、車門後,劉磊等兩人只獲取了48元現金。當晚劉磊被警察抓獲歸案。近日,房山法院以故意損壞財物罪,判處劉磊有期徒刑10個月。
1995年出生的河南小夥劉磊,小學畢業後就輟學在家。今年年初,劉磊和同村人一起來北京打工。因為收入不高,花錢大手大腳的劉磊總是覺得“錢不夠用”。今年7月份的一天,劉磊和一起打工的小黃酒後預謀採用砸車的方式盜竊他人車內財物,弄點零花錢。
當天淩晨以後,趁著天黑,倆人跑到離租住地不遠的一家小區附近,持磚頭、石塊等先後將停靠在路邊的多輛汽車車窗、車門等砸壞,從中盜得現金48元、導航儀一個、隨身碟一個。
倆人砸車時,一輛車的警報器大響。住在附近的受損車主被驚醒後趕緊報警。當晚,劉磊就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鑒定,劉磊所砸的車輛損毀後損失共計人民幣1.6萬餘元。其中兩輛車的受損車主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劉磊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鋻於劉磊主動交代自己所犯罪行,且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可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劉磊犯故意損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判決劉磊賠償兩位受損車主經濟損失共計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