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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廣州市民受跑車噪音驚嚇滋擾

發佈時間:2014-11-15 09:06: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李棟  責任編輯:王凡

  近日,深圳交警查處一起群體危險駕駛案,多名中老年香港人駕駛超級跑車在廣深沿江高速飆車,時速超250公里。廣州是否也存在這樣的“飆車族”,存在哪些飆車“黑點”?交警部門表示,對於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嚴重超速、擅自改變機動車的動力裝置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直重點予以打擊。同時,已增加測速設備,加強路面管控,嚴查非法改裝車。

  市民:淩晨時分 馬達刺耳

  淩晨零時,海珠區怡樂路,一輛黃色的法拉利從一輛的士身邊呼嘯而過,此時的士的車速是60碼,五六秒鐘後法拉利竟跑得沒影,“至少在90碼以上”,的哥小夏捏了一把冷汗。

  “過了晚上10時,出門就得小心了,這附近開跑車的太多了。”家住怡樂路的張小姐告訴記者,怡樂路路況較複雜,彎道多,但由於連通濱江路等主幹道,不少跑車在濱江路吃完宵夜後會抄近路回家,“一眨眼就不見了,肯定超速”。

  一位多年住在江灣大橋附近的市民吳女士抱怨,她常常在淩晨時聽到馬達轟鳴的刺耳聲。的哥梁先生也表示,他經常在珠江新城和江灣大橋一帶看到有人飆車,“淩晨1時至4時左右,這些路段的車比較少,路況複雜,飆起車來更刺激”。

  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日公佈的調查報告顯示,受到跑車噪音驚嚇滋擾的廣州市民竟佔一半之多,而動輒上百碼的車速則對市民的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民調顯示,超過六成市民認為跑車有更多超速、飆車、亂竄、闖紅燈等違規行為,而且會造成更多交通事故。

  飆車族:張揚個性 追求刺激

  一位不願具名的“玩車”人士透露,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東濠涌高架-江灣大橋”因彎道多、單行道車流小,一度成為“飆車族”喜愛的地點。“那時還是以普通摩托車、大排量摩托車聚群飆車為主,很少有跑車。”活動常常從晚上十一二時進行到淩晨二三時。

  “從2002年開始,玩跑車的人開始增多,但大多不選擇市區內飆車。”由於市區內紅綠燈多,路況複雜,更多人會選擇未通行的新修路段或郊區、高速路段進行從靜止到高速的試跑。“更多的人會選擇組隊到賽車場。”

  業內人士介紹,飆車族介於十六七歲到四十多歲不等。根據玩車心態大致分為以下幾種:一是自己賺錢玩車,如企業老闆、年輕白領,借飆車張揚個性、宣泄情緒;二是汽車改裝店老闆及合夥人或員工,出於宣傳、樹立企業形象的目的,參與或組織飆車活動;三是“二世祖”,喜歡追求刺激,於是喜歡飆車鬥富賽車技。不過,真正的玩車族,多會到珠海、澳門等專業賽車場去。

  珠江新城跑車聚集 起動加速聲響特別大

  珠江新城是豪車品牌匯集地,興盛路酒吧街附近經常會有各種名車聚集於此。記者現場調查發現,每晚有數十輛超跑停靠在此,如GTR、法拉利、瑪莎拉蒂等。這些車主選擇在此會友,之後通常在次日零時左右相繼離開。

  兩個月前,家住珠江新城的市民劉輝就在微網志上向@廣州交警反映:每天深夜1時左右,珠江新城興盛路附近,總會有人飆車,馬達的轟鳴聲吵醒幾條街的居民,希望交警部門能進行治理。交警回復稱,珠江新城受到豪車轟鳴噪聲干擾有較長時間,交警已多次對超速行駛、醉駕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交警同時表示,部分高檔豪車起動和加速時的聲響特別大,並非一定是超速飆車才發出轟鳴。記者跟隨交警部門深夜在珠江新城金穗路等路段查車時也發現,的確存在部分原裝進口的豪車,起動時發出巨大轟鳴聲,聽上去就像在飆車。

  儘管交警部門一直在努力打擊整治,但情況並不容樂觀。劉輝表示,兩個月過去了,但這種情況目前沒有改善,每天夜裏,很多豪車仍然轟隆而過,吵醒幾條街熟睡的人們。

  飆車擾民 害人害己

  飆什麼車

  1.超級跑車

  (即便不高速飆車,大踩油門起步或短時間提速,也會發出很大聲音)

  2.非法改裝車

  (多對車輛的排氣管進行改裝以增大馬力,一旦提速巨響無比)

  誰在飆車

  年齡段十六七歲至四十多歲

  1.自己賺錢玩車:

  如企業老闆、年輕白領;

  2.汽車改裝店老闆及合夥人或員工:

  宣傳、樹立企業形象;

  3.“二世祖”:

  飆車鬥富賽車技;

  4.真正玩車族:

  多會到專業賽車場去。

  飆車危害

  1.巨大轟鳴噪音影響人們正常休息

  2.極其容易造成車禍與死傷

  哪兒飆車

  多為路況好、道路封閉性較強路段

  1.內環路、東濠涌高架路(彎道多、路面狀況好,一度受飆車族“寵愛”)

  2.珠江新城、東風路、臨江大道、濱江東(路面狀況和夜間照明條件好)

  3.其他:獵德路段、琶洲大橋、機場高速、二沙島、沿江路、廣園中路、東風路

  飆車處罰

  《刑法》修正案“危險駕駛罪”設定兩種情形: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俗稱“飆車”;另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危險駕駛可能構成的其他犯罪之一,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律師表示。

  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公安部123號令,加大了對超速的處罰,超速50%以上的,由原來的記6分,變成一次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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