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賈通過瓜子二手車直賣網購車,結果簽訂合同後,賣方毀約。小賈把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和車主閆某告到海淀法院,索賠2萬餘元。昨天,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賈訴稱,4月29日,其按照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員工的要求去指定地點看車。後小賈、網站和車主閆某三方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約定將閆某所有的小型客車出售給小賈,並約定在5月3日辦理車輛過戶。簽訂合同當日,小賈即支付給網站車輛定金5000元及服務費5376元。三方約定全款于車輛過戶當日支付給賣方。
為儘快完成過戶手續,小賈在合同簽訂當日就將機動車指標進行更新,本市機動車指標一旦更新,只能保留6個月,過期作廢。但時至今日,閆某和網站尚未協助完成過戶,經小賈多次溝通,得知閆某已無賣車之意。
小賈認為,簽訂的購車合同合法有效,在自己已經支付定金和服務費的前提下,被告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現被告怠于履行義務給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小賈要求兩被告雙倍返還定金1萬元、返還已收取的服務費5376元,並賠償自己更新機動車指標所造成的在一定時間無法從容選定心儀車輛的時間成本1萬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