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是深化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事權和職能,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合理配置執法力量。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推動整合同一領域或相近領域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設置。完善執法程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五十)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等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指導。鼓勵地方將其他直接到市場、進企業,面向基層、面對老百姓的執法隊伍,如商務執法、鹽業執法等,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藥品經行銷售等行為的執法,由市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統一承擔。
(五十一)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整合環境保護和國土、農業、水利、海洋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執法職責、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由生態環境部指導。
(五十二)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將旅遊市場執法職責和隊伍整合劃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由文化和旅遊部指導。
(五十三)整合組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整合交通運輸系統內路政、運政等涉及交通運輸的執法職責、隊伍,實行統一執法。由交通運輸部指導。
(五十四)整合組建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將農業系統內獸醫獸藥、生豬屠宰、種子、化肥、農藥、農機、農産品品質等執法隊伍整合,實行統一執法。由農業農村部指導。
繼續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建立健全綜合執法主管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綜合執法隊伍間協調配合、資訊共用機制和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聯動機制。對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清理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