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開門穩、開門紅”支援企業穩崗留工政策意見新聞發佈會上,紹興發佈支援企業“穩崗留工十條”意見,其中提及將實施“新紹興人消費券”政策。
記者了解到,此次發放“新紹興人”消費券活動,發放對象為特定指定人群,人員對象須同時符合非紹興市戶籍人員,在春節期間留紹並同時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參保人員,不包括在紹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參保人員三項條件。
發放形式和流程:消費券以現金券形式發放,按照“先確認,後發放”的模式進行。第一步:從2022年12月20日上午10點至2023年1月15日晚上24點,符合條件人員在“紹興市民雲”APP進行春節“留紹”報名資格確認。參與人員須通過註冊並實名認證、提交“新紹興人”留紹承諾後通過投放清單庫比對,方可參加相應活動;第二步:2023年1月18日,根據通過報名資格確認後結果,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分批次將現金券500元和300元,通過“紹興市民雲”APP專用賬戶進行發放。
使用時間和渠道:2023年春節期間留紹“新紹興人”,在規定時間內到參與活動商家,通過“紹興市民雲”APP實名掃碼消費,其中:500元現金券限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使用(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使用),300元現金券限2023年1月28日至1月31日使用(正月初七到正月初十使用)。
這裡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現金券須本人使用,不可兌換現金,在規定時間內可多次消費使用,但在消費時每日首單刷臉驗證且每日消費有限額要求。
此外,為了給留紹“新紹興人”提供多渠道消費場景,紹興將從全市範圍內的大型生活超市、餐飲住宿、文化旅遊等商家中進行選擇,屆時具體參與活動的商家名單通過紹興人社、紹興財政、紹興金控、紹興市民卡等官方微信公眾號及相關新聞媒體進行公佈。
來源: 浙江日報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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