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公佈部分調整完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並將於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具體有哪些變動,一起來看——
《通知》調整完善69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刪除急救單獨開艙治療(項目編碼:31060700400)。
•“臨床診療類”中的“本類説明”第6條增加“單價在400元以下的熱活檢鉗可全額計費”;
•第7條將內鏡下臨床診療項目中使用的“圈套器”修改為除外內容,將內鏡下臨床診療中使用“止血(組織)夾”增加為除外內容;
•第8條修改為“內鏡下臨床診療項目中使用超聲切割止血刀(含刀頭),每人次加收810元”。
•“臨床診療類”中的“(三)手術治療説明”第3條將手術中所使用的“止血(組織)夾”增加為除外內容。
具體收費細則↓↓
在杭省級公立醫院按以上規定執行;各設區市按照以上規定相應完善,若需價格調整的,原則上不得高於省級公立醫院相應項目價格。
上述調整完善後的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項目以及部分相對應的醫用材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醫保規定執行。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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