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産保護,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等六部門近日編制了《浙江省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建設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指出核心監控區內的非建成區嚴禁大規模新建、擴建房地産、大型及特大型主題公園等項目。
據了解,此次公佈的負面清單適用於浙江省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産區、緩衝區以外的核心監控區。核心監控區範圍為京杭大運河浙江段和浙東運河主河道兩岸起始線至同岸終止線距離2000米,共涉及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等5個設區市的22個縣(市、區)。
負面清單明確提出,核心監控區河道管理範圍內禁止建設住宅、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廠房等與河道保護和水工程運作管理無關的建築物、構築物;禁止利用船舶、船塢等水上設施侵佔河道水域從事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禁止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
而且,核心監控區濱河生態空間除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村民宅基地、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用途以及符合保護利用要求的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鄉村康養、休閒體育、歷史文化空間更新用途外,嚴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的用地。嚴禁佔用耕地綠化造林、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違規從事非農建設,禁止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花卉草皮、水果茶葉等多年生經濟作物、挖塘養殖、閒置荒蕪。
2021年1月1日起,《浙江省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産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對大運河的遺産區、緩衝區保護進行了明確規定,並將大運河遺産保護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