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態環境資源“1+6”合作機制 大運河蘇州段統一司法保護尺度
江蘇省蘇州姑蘇區人民法院日前牽頭京杭大運河蘇州段沿岸沿線的相城區、虎丘區、姑蘇區、吳中區、吳江區及工業園區6家檢察院,建立深化大運河生態資源司法保護的“1+6”合作機制。
該機制旨在充分發揮姑蘇區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環資法庭集中管轄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好、運用好江蘇“9+1”環資審判創新機制的優勢,助力大運河文化帶“最精彩一段”建設。
大運河生態資源司法保護“1+6”合作機制的建立是姑蘇區人民法院在已形成太湖流域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聯盟基礎上,主動作為,聯合蘇州6家檢察院建立起更深入的大運河生態環境保護模式。該機制將在堅持一體保護、統一司法尺度、踐行恢復性司法、整合司法資源等方面增強大運河生態資源司法保護合力。
姑蘇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徐侃表示,大運河生態資源司法保護“1+6”合作機制的建立,是為了進一步深入研究運河生態環境系統保護、整體修復的司法規律和審判規則,將以更強的司法擔當和司法作為,有效凝聚司法工作合力,積極創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方式,為建設大運河文化帶“最精彩的一段”和“最最精華的一段”貢獻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