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關於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明年起施行
央廣網南京12月29日消息(記者楊守華,江蘇臺記者丁鳳雲)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決定》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地方性法規,創設性提出了“實行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前工程建設考古前置制度”、“與大運河文化相關自然資源資産和文化遺産分別列為領導幹部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等。
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湯明海:根據項目推進實際情況,動態更新大運河江蘇段文化保護傳承利用重點項目清單,認真落實核心監控區禁止新建擴建不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工礦企業等要求,因地制宜編制項目準入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