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1日從安徽省科技廳了解到,安徽省科技廳等10個省直部門于日前聯合印發了《安徽省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全省遴選了106家單位進行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至此,安徽將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範圍由此前的5家擴容至106家。
“此次出臺的《方案》按照應試盡試原則,結合安徽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的創新能力、科技成果産出情況,確定了106家單位參與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賦權改革試點。”安徽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副處長劉沛沛告訴記者。
2022年6月,安徽省科技廳等7部門出臺《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三年行動方案》,遴選安徽農業大學、安徽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安徽工程大學和安徽醫科大學5家省屬高校為首批職務科技成果賦權試點單位。據悉,此次遴選出的106家參與改革試點單位包括安徽師範大學等28所高等學校、安徽省農業科學院等58家科研機構、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等20家醫療機構,試點期限為3年。
“《方案》借鑒了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賦權+轉讓+約定收益’模式,將學校留存的所有權份額,以技術轉讓的方式讓渡給成果完成人。”劉沛沛説。《方案》使學校與成果完成人成為一致行動人,科研人員獲得全部所有權後,可自主進行科技成果轉化。《方案》還允許試點單位對過往利用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自主創辦企業進行合規整改。這可以有效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是《方案》的一大亮點。《方案》規定,在明確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權益前提下,試點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將單位所持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部分賦予成果完成人(團隊),試點單位與成果完成人(團隊)成為共同所有權人。此外,試點單位可賦予科研人員不低於10年的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在科研人員履行協議、科技成果轉化取得積極進展、收益情況良好的情況下,試點單位可進一步延長科研人員長期使用權期限。試點結束後,試點期內簽署生效的長期使用權協議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繼續履行。
劉沛沛告訴記者,《方案》還建立了安徽省職務科技成果賦權盡職免責制度,並列出不予追責的情形。此舉有利於消除科研人員、管理人員等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的顧慮,激發試點單位的轉化積極性和科研人員幹事創業的主動性、創造性。
相比改革試點之前,《方案》將從五個方面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一是明確市場淘汰+擇優增資+技術轉讓機制;二是審批週期更短,科技成果應用時效性更強;三是轉化應用方式更加靈活,科研團隊積極性高;四是進一步規範職務科技成果處置流程;五是進一步激活創新活力,支援學科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