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公佈2022年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激勵情況。根據《安徽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激勵辦法》,去年全省補償激勵資金1億元,各市均獲得不同額度的補償激勵資金。獲得較多的市分別為淮南市、黃山市,分別為1829萬元、1357萬元。
為激勵各地推動空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安徽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2018年印發實施,“十三五”期間共産生補償金額2.25億元。2022年,為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在延續2018年版補償辦法主要做法的基礎上,結合“十四五”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目標,我省出臺新辦法,實施《安徽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激勵辦法》。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在安徽省生態環境專項資金中分配專款,用於上一年度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激勵,並對各設區市上一年度生態補償激勵資金額度進行清算。
“相較于2018年版補償辦法,生態補償激勵辦法優化了獎懲條件和補償激勵金額計算方式。”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具體變化上,如強化目標導向,將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補償的主要依據,以“十四五”期間空氣品質約束性指標PM_2.5、優良天數比率、重污染天數為主要補償指標。
動靜態結合,在目標完成情況獎補之外,將各市空氣品質主要指標較上年度同比改善幅度(動態指標)作為補償的重要依據,激勵同比改善幅度較高的市。同時考慮部分市空氣品質較好、改善空間較小的現狀,根據現狀達標情況(靜態指標)給予一定的補償,激勵環境空氣品質現狀較好的市。
優化指標設置,除約束性指標PM_2.5、優良天數比率、重污染天數外,還結合我省近年來污染形勢和特徵,增加了PM_10和臭氧兩項指標。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省財政廳加強對補償激勵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該項資金足額、有效用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