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西縣民政局牽頭縣法院、縣檢察院等十二部門,聯合印發《肥西縣關於落實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工作人員從業查詢制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築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防火牆”。
《細則》明確,對存在家庭暴力和監護侵害違法犯罪、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違法犯罪等類別的違法犯罪人員嚴格執行從業禁止。公安機關指定專人負責資訊查詢和對接。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等部門對用人單位落實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情況進行督查核查。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發現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從業人員存在相關違法犯罪情形,或者用人單位對入職查詢和從業禁止制度執行不力的,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並立即採取相應措施。《細則》還對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部門或單位向公安機關申請查詢等工作進行了規定;對於涉嫌相關違法犯罪但尚未被作出生效處理決定的,應當暫緩招錄並及時向辦案單位了解最終處理結果;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查詢發現本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的,應及時解聘。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入職查詢義務,錄用、續聘具有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