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馬山縣將於7月份推行財政工資統發單位版工作,這是馬山縣財政工資管理工作在實施“財政統管”模式14年後的又一次大改革。
2002年以來,在財政對預算單位公用經費保障不足的歷史背景下,為更好“保工資、保運轉”,馬山縣實施了財政工資統發系統財政版,推行了財政工資由財政局集中統一管理髮放的運作模式,在保證幹部職工工資正常發放的同時,有效規範了財政工資管理。但隨著工資、稅收、社保等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財政統管”的運作模式下産生的單位主體責任缺失,單位人員管理和工資管理兩權分離、資訊不清的矛盾已不能適應管理的需要。據了解,目前南寧市各縣區除馬山縣之外,已經全部推行單位版工資統發系統。為轉變財政工資統發管理模式,適應相關工作管理新形勢,馬山縣決定於今年7月份起推行財政工資統發系統單位版,對現有工資統發系統進行升級,增加“財政統發工資單位版”模組,把原本屬於單位的人員資訊、工資資訊和數據錄入、審核、匯總工作“還權”給單位,由統發工資財政集中代管的做法,調整為單位和財政共管。此項改革工作將分兩批推行,第一批是7月份先在縣直各單位試點實施,第二批預計于9月份在鄉鎮一級實施。
推行財政工資統發系統單位版後,將進一步理順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在預算執行中的關係,明確預算單位的主體責任和財政部門的監管職責,形成預算單位、財政局業務股室、工資經統發中心三級審核的機制。一是有利於劃清財政部門與預算單位在工資管理、發放工作中的責任,強化預算單位人員與工資管理的意識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是有利於提高數據錄入、修改的準確性,杜絕人為舞弊現象的發生。三是有利於部門間相互監督,以及發揮單位職工等社會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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