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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有人昨日趕著去領證
“留給你的時間已經不多了,趕緊找個人去領證,馬上去請晚婚假吧。”從21日晚開始,此類段子便在網上流傳。一些網友稱不管怎麼樣,馬上去領證結婚請假,絕不浪費晚婚假的福利。
22日下午2時一過,記者就來到興寧區婚姻登記處,這時,已經有好幾對新人在等待領證結婚。新人周先生告訴記者,其實上個月他們就打算12月22日來領證的,農曆上看是個好日子。談及晚婚假或將取消的事,周先生也感到很慶倖:“如果真是這樣,這幾天馬上就把假給休了。”
雖然下著雨,但沒有阻擋新人們請假去領證結婚的興致。22日下午,青秀區婚姻登記處內坐滿了人。幾名新人告訴記者,打算最近一兩個月領證的,但21日晚看到網上關於下個月將取消晚婚假的新聞後,就決定22日前來領證了。
22日下午4時許,銀行職員韋女士和戀愛5年的男朋友張先生順利領到了“紅本本”。韋女士告訴記者,她丈夫在柳州上班,為了搭上晚婚假的“末班車”,連夜讓他帶上材料來到南寧,第二天就領證。張先生一臉笑容地説:“本打算明年下半年工作調到南寧後再領證的,沒想到幸福來得這麼突然。”韋女士和張先生籌劃著,這個月去請明年4月的婚假,去歐洲度蜜月。
據統計,22日,南寧市共有約500對新人成功登記結婚,這比平時的登記數量多得多。民政部門多名人士分析,當天登記人數增多,一是一些新人看重冬至日,二是有些新人可能認為這幾天結婚能夠多享受到相關假期福利。
不過,民政部門提醒,結婚登記是人生大事,當事人切勿盲目跟風,衝動領證。相比于享受晚婚假,更重要的是當事雙方的了解認同,以及理性成熟的婚姻家庭觀。
專家解讀
晚婚假明年元旦將取消?這個説法不準確
12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中關於延長生育假,取消對晚婚晚育夫妻進行獎勵的規定受到了普遍關注。有些媒體在報道時稱“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23天變3天!”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法律專家,發現這種説法並不準確。
記者對比了現行的人口計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現行法第25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條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確刪除了關於晚婚晚育獎勵的規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們通常説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實是兩回事,若按草案中規定,晚育假的確將取消,因為無論何時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將延長,但並不説明晚婚假也會隨之取消。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薛寧蘭研究員長期從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認為人口計生法嚴格來説只規範生育這一階段,關於結婚的問題應該由婚姻法來規定。記者查閱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這也就是説,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據。
薛寧蘭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計生法並不會對婚假或生育假的長短作出具體規定,應該由地方性法規或條例把它具體化,各地的規定也不一樣。在她看來,現在就判斷生育假將延長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為時過早。待草案通過以後,還需要各地的立法機關來修改對應的法規或條例,到時候各地立法機關才會討論到具體的延長或取消的問題,這都需要一個過程。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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