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展望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統計數據顯示,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居留的意願較為強烈,特別是出生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新生代農民工,他們渴望分享與城市居民同樣的公共服務。而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短期租賃型住房已不能完全滿足這部分人的需求。因此,解決農民工長期住房問題,尤為重要。
《方案》明確,廣西力爭用兩年時間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農民工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和實施的體制機制,建立農民工住房保障的長效機制。從2015年起將對已在城鎮落戶的農民工給予和城鎮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向有穩定職業並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提供公共租賃住房。
此外,各地可堅持政府投資建設和企業自建相結合,並通過新建、購買和向市場長期租賃的等多種途徑、方式,每年籌集一定規模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定向供給農民工,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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