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能“三贏” 緣何成畫餅
核心提示
今年8月11日,廣西醫師多點執業政策正式開始施行。這條新政意味著廣西的醫生們只需要提出申請,經過審批後就可以“光明正大”到別家醫院去上班了,這對區內的醫生和病每人平均意義重大。但新政實施1個多月後,記者向南寧市衛生計生委設在南寧行政審批大廳的服務窗口了解到,只遇到有來諮詢的醫生,卻沒有一個人提出多點執業申請。
再來看看南寧醫生們的微信朋友圈,新政出臺後,許多醫生都轉發了關於這項政策的資訊,但總體來説,這一個月裏醫生們心動的多,有行動的卻並不多。看來,大家要想在周邊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院裏看到名院名醫的身影,還需要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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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初衷
醫患及院方
能實現“三贏”
今年8月11日,廣西正式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廣西區內醫生可以開展多點執業,“光明正大”到其他醫院上班。
《辦法》的面世基於三方面考慮:一是有利於均衡各地醫療資源,緩解“看病難”問題,讓基層老百姓不出家門就能看到大醫院的名醫;二是有利於提升醫生收入,給醫生鬆綁,讓高水準的醫生通過多點執業獲取合理報酬,符合新醫改精神;三是多點執業正常化之後,有利於提高社區、基層醫療機構、欠發達地區醫生水準的提升。
廣西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處處長羅傑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辦法》規定,醫生多點執業的費用是按其所在醫療機構的級別標準來收取的,不能因為是名醫而按照大醫院的標準提高收費。因此老百姓完全不必擔心請專家看病會被收取更高的費用。
相反,這一舉措還能大大減少病人前往大醫院看病的附加費用,讓總體醫療成本降低。此外,接收醫師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也不得將多點執業醫師的交通、住宿等費用納入醫療收費,或通過其他方式轉嫁給患者。
此次推出醫生多點執業新政,最大的目的是讓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解決基層老百姓看病難的問題。《辦法》鼓勵醫師們多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進行多點執業,形成醫生、醫療機構、患者“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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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難題
為何醫生只心動不行動?
《辦法》之前,雖然國家對醫生外出會診、手術已經出臺了有關規定,但在現實中仍然存在一些醫師頻繁參與外出會診、手術等多點執業行為。《辦法》的出臺相當於給了醫生們合法多點執業的“尚方寶劍”。
然而,9月14日已是新政實施第34天,據羅傑峰透露,到目前為止,南寧衛生計生委行政部門尚未接到任何一名醫生申請辦理多點執業的要求。記者向南寧行政審批大廳衛生計生委服務窗口求證,一名工作人員也稱:“來現場或打電話諮詢的醫生其實也有不少,但就是沒有人來申請辦理。”
為什麼這條能實現“三贏”的新政出臺後,南寧卻沒有醫生積極響應呢?對此,記者採訪了市內部分中醫及西醫醫生。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及所在醫院的醫生表示:“醫生多點執業新政出來後,我心動是有的,但也有不少顧慮,一是多點執業有風險,萬一在接收醫院發生醫療糾紛,很不好處理;二是擔心醫院領導和科室主任不放人,由於我不是在編人員,萬一被領導認為,自己醫院的活都幹不完,竟然還要申請去別的醫院幹活,搞不好一氣之下就把我給辭退了,到時可就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南寧市桃源路某三甲醫院的一名主任醫師聊到新政時説:“目前我自己科室的病人都看不過來,每天都很忙碌,特別是出門診的時候連喝口水的功夫都沒有,如果真有空閒時間,我會選擇多休息,暫不考慮多點執業。”
南寧某三甲醫院的一名中醫主治醫生表示,中醫坐診對醫療設備及醫護人員的配備需求並不算多,如果有合適的地方,他還是願意選擇多點執業的,但是目前他還沒能找到一家合適的多點執業醫院,因此並沒有提出申請。
再看看南寧醫生們的微信朋友圈,《辦法》出臺後,許多醫生都紛紛轉發了這條消息。但大家基本都是只有心動,沒有行動。記者通過微信又詢問了幾名醫生朋友的看法,大致的觀點有兩個。一是擔心開展多點執業後,由此産生的監管、醫療事故以及稅務等問題會非常複雜,責任也不知道怎麼認定和追究。二是當一名二三級醫院醫師到縣級或基層醫療機構執業時,將根據基層醫療機構的級別標準進行收費,這樣一來,相比在大醫院的會診費肯定會有所下降,醫生們的積極性也就難以充分調動起來。
就現狀來看,基層群眾想要在身邊的醫院裏看到來自南寧大醫院的專家,恐怕還需要更多的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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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鬆綁”
多點執業
有助於職稱晉陞
就醫生們擔心的問題,羅傑峰一一進行了分析。
針對當前制約醫師多點執業、優質醫療資源合理縱向流動的瓶頸問題,相關部門將採取“寬準入、嚴監管”的辦法,簡化相關手續,鼓勵醫師依法多點執業。
一是簡化辦理醫師多點執業的手續。由原來的兩種方式(即技術協作型多點執業備案制和主動受聘型多點執業註冊制)改為一種(即多點執業註冊制)。也就是將技術協作型多點執業原向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備案的管理方式,由所在醫療機構自行管理。而且符合多點執業條件的醫師只要與多點執業醫療機構簽訂勞務協議,就可以向第一執業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多點執業註冊手續。
二是降低醫師多點執業門檻。取消辦理多點執業手續需第一執業醫療機構審核蓋章。放寬申請多點執業的條件,申請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多點執業的,可放寬到初級職稱執業醫師;申請到村衛生室多點執業的,可放寬到初級職稱執業助理醫師。
三是對多點執業的醫生有政策的鼓勵,如果醫生到縣或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工作,將計入其在基層醫療機構工作的時間。在同等條件下,醫生到縣或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工作對醫生的晉陞職稱有所幫助。
四是關於多點執業發生醫療糾紛的問題,其實在《辦法》中已有詳細規定。《辦法》第五條規定,醫師多點執業過程中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應當由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的當事醫療機構和醫師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其他非當事醫療機構均不承擔相關的醫療損害或糾紛處理責任。支援醫療機構和醫師個人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等醫療執業保險,醫師個人購買的醫療執業保險適用於其任一執業地點。
《辦法》第六條規定,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與其多點執業醫療機構簽訂醫師多點執業勞務協議,約定執業期限、時間安排、工作任務、醫療責任、薪酬、相關保險等,並明確多點執業過程中發生醫療損害或糾紛時,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及解決方法等。
五是加強教育培訓,使得新的規定為大家所知曉。第一執業醫療機構、多點執業醫療機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也應加強監管,確保多點執業醫生原來的工作不受影響。
名詞解釋
什麼是醫師多點執業
醫師多點執業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的有效註冊醫師,按規定申請辦理多點執業註冊手續後,到其已註冊的第一執業醫療機構以外的醫療機構依法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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