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廣西調整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新標準較原來有升有降,分為基本收費和橋隧收費
小車走新高速每公里基本收費增1角
大巴走所有高速路,每公里基本收費降低0.15元
從8月1日起,我區將調整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此次調整主要影響到一類車(點2T貨車,點7座客車)和四類客車(點40座客車),即私家車和快巴為主要群體。
私家車等一類車在通行2008年及之後建成通車的高速公路時,基本通行費將上漲25%,每公里多交0.10元;快巴等四類客車在通行所有高速公路時,基本通行費將下降9%,每公里降低0.15元。此外,對符合收費條件的橋隧另外收取車輛通行費
主要影響私家車和快巴
7月29日,南國早報記者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該局日前聯合自治區財政廳、交通運輸廳下發了《關於調整我區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新標準)。新標准將從8月1日零時起執行,並維持現行優惠政策(詳見表一)。
此次調整中,高速公路建成通車時間與一類車通行費調整標準掛鉤。2007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成通車的高速公路,一類車基本收費標準維持0.40元/車·公里不變;2008年1月1日及之後建成通車的高速公路,一類車基本收費標準調整為0.50元/車·公里,較原來提高了0.1元,漲幅為25%。
同時,在所有路段,四類客車收費標準由1.60元/車·公里降至1.45元/車·公里,降低0.15元,降幅約為9%。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仍維持現行優惠政策。即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為1.35元/車·公里,宜州至柳州、柳州至南寧、南寧至北海、合浦至山口、欽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為1.30元/車·公里,其他路段及新開通的聯網收費高速公路調整為1.45元/車·公里。
二、三、五類車和四類貨車,以及按計重收費的載貨汽車維持現行收費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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