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各種低價機票,入住酒店送景點門票、買景點門票送來回車票……
低價套餐貓膩多看清細節免糾紛
近日,某旅遊網站被曝在旅行套餐銷售中存在“霸王”行為,購買的1057元機票退票時只退回了584元,改退票手續費近50%。此事引發不少遊客吐槽並紛紛曬出自己那些年在購買旅遊套餐時吃的啞巴虧。律師提醒,打包銷售産品貓膩多,要細看附加條款才能防止吃虧
1 低價套餐多附加搭售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某知名旅遊網站上預定旅行套餐,機票退改手續費近50%。消費者質疑此類特價套餐捆綁消費,有“賣螃蟹,送草繩”的嫌疑。還有消費者反映,退改簽標準高於一般航空公司的標準,存在消費不透明,以及行程單上金額縮水的現象。
南國早報記者登錄該旅遊網站。在網站上查詢機票價格,一些特價機票的價格點擊連結進入詳細頁面的時候,實際價格比首頁價格貴幾十元。仔細閱讀之後發現,此款特價機票是需要捆綁保險銷售的。
一張由南寧飛上海的機票499元,但還需要在“航空意外險”、“攜程禮品卡”、“旅遊優惠券”中任選其一,再加上機場建設費、燃油稅等費用,總共700元。這個價格已經接近航空公司官方網站的價格。但是網頁上有一排小字註明,該特價票不能退改。
記者隨後又在其他旅遊網站查詢發現,套餐搭售不僅在機票銷售上出現。度假産品,住酒店送門票,買門票送車票等套餐也有很多,但大多數都有附加條款,一般是不許退改,或者是在退改時要收取手續費。
2 購買容易退訂很難
南寧的宋先生説,他近日在某旅遊網站購買了一張特價機票,説是特價,但是真正購買時要打包購買一張禮品卡,加在一起的價格,與他在航空公司官方網站的機票價格也差不了多少。在收到禮品卡之後,他才得知這是一張保險。可是,他因為行程臨時有變,需要退票,卻遭到了拒絕。
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這張機票不是由航空公司出票的,是由代理公司出票,就只能由代理公司處理。但是,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他,他們的網站上已經註明,不能退改票,所以只能退回宋先生機場建設費和燃油稅。
宋先生投訴無門,打電話向本報記者投訴。記者諮詢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婕解釋,退改簽政策屬於格式條款,在一般情況下,企業可以根據機票價格的折扣設定條款,並且在明確告知消費者的前提下,這是合法的。
特別是消費者由於自身原因要求退款,等於是消費者先違約,扣除退票費就相當於一定的違約金。因此,宋先生在購買機票的時候沒有認真閱讀合同和附加條款,是他的疏忽。
但是搭售保險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誠實信用原則及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但是産品並不涉及壟斷銷售,消費者如果不滿意商家的搭售,可以選擇不消費,免得“上套容易,解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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