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攤點、跨門檻經營一直以來都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難”問題,以往常常採用圍堵、驅趕的辦法進行整治,但是大多陷入不斷整治、不斷反彈的“怪圈”。為全面徹底解決此類違章佔道經營行為,進一步鞏固和提升“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階段性成效,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確保全市“大行動200天新提升”目標順利實現,該局本著便民利民、安置生活困難群眾就業的目的,結合城市實際情況,擬制實施了《臨時佔道經營攤點統一設置和規範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擬在市區內有條件的非主要道路合理設置臨時擺賣攤區進行規範管理,堵疏結合,實現強化市容市貌監管與關注民生相結合。據悉,《方案》的申報工作已經完成,目前選出24條路線作為第一批臨時擺賣攤區。目前,各城區、開發區正在緊鑼密鼓設置,並將於12月上旬日起開始試運作。
依法設置多方受益
設置臨時擺賣攤區,是從攤主、人民群眾以及城市管理的需求出發,把分散的流動攤點經過歸攏安置,實行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此項措施既保證小販的生計來源,滿足人民群眾生活所需,還規範了攤點亂擺賣的問題,保障了城市秩序的井然,可謂一舉多得。
《方案》規定,臨時擺賣攤區的設置要遵循總量控制,逐步發展;合理佈局,規範管理;嚴格準入,低廉收費三個原則。即臨時擺賣攤區設置的數量應堅持總量控制,發展適度;每個城區、開發區根據轄區實際和需求選擇2-3條非主要街道作為試點,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再逐步展開。同時,其設置是基於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不影響群眾生活、方便群眾的基礎上進行定點佈局的,主要是在有條件的非主要道路合理設置,實行規範管理。此外,臨時攤區將優先安排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低保戶等困難群體,臨時攤區規範管理上所需的各項經費全部由城區政府投入,原則上只對經營戶收取基本環衛保潔費,減輕群眾負擔。
細化分類服務於民
《方案》中明確臨時擺賣攤區將按照設置形式、時間、區域及滿足人群的不同細分為日常性臨時擺賣區域、時段性臨時擺賣區域、陽光早餐便民服務網點等三種不同類型,整合多方面的資源,最大化地方便群眾,真正急民之所急,幫民之所需。
其中,日常性臨時擺賣區域是指按照不影響交通、市容、群眾生活並方便群眾的原則,在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具備條件的路段或者空地劃定臨時區域供攤販經營修理、百貨、小五金、農副産品等項目,區域內必須施劃攤點範圍、統一經營器具、並設置公示牌註明攤點數目、衛生責任人、監管單位、監督電話等項,臨時區域內可全天經營。遇城市建設或者我市重大活動需要,臨時擺賣區域無條件撤除。
時段性臨時擺賣區域則是指按照不影響交通、市容、群眾生活並方便群眾的原則,在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具備條件的路段或者空地按照“四定”原則(定時定點定規矩定經營範圍)劃定時段性臨時區域(跳蚤市場)供攤販經營。跳蚤市場主要安置農副産品直銷和小商品經營,嚴格限定經營時限,到時必須撤離,保潔人員進場清掃,恢複路面市容衛生秩序。
而陽光早餐便民服務網點即合理利用“陽光早餐”網點空余時間與空間,在遵循整潔、暢通、有序的前提下,在新設置的陽光早餐遮陽傘下適當設置便民服務網點,以便民擦鞋為主。涵蓋突發事件救助、道路問詢指引、免費急救藥品、自行車免費打氣、提供飲用水等服務。
統一標準形成長效機制
臨時擺賣攤區的日常管理非常重要,管理稍有不到位就會産生新的“五亂”。記者從市城管局了解到,為了使該項措施有效開展,並形成長效機制,臨時擺賣攤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城區、開發區城管局和轄區街道辦、社區具體負責,採用獎懲、退出、舉報等長效管理手段,定崗定位定責,確保管理不缺位、不失位、不移位。
經批准設置臨時攤點的區域要按規範設置,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和市容環境衛生要求,做到連線成片,相對集中,分類進行定點編號,規範經營。今後因建設和城市管理需要,或者疏導點附近新建市場後,已設置的臨時攤點要無條件拆除和調整。
同時,設置有臨時攤點的路段要樹立公示牌,明確設置路段(區域)範圍、攤點數量和種類、出收攤時間、管理要求、責任人、監督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另外,各類臨時攤點經營必須嚴格遵守證照齊全,亮證經營;按規定的地點、範圍、時間、經營項目規範經營;保證經營地點及周邊衛生整潔,自備垃圾容器,實行垃圾袋裝,從事餐飲經營的還必須自備泔水桶,使用清潔燃料;確保用電、用火等安全;不得損壞道路、路燈、綠化等公用設施;守法經營,服從管理等規定。早餐攤點,夜市餐飲攤點,修理攤點(指修鞋、擦鞋、理髮、修鎖、修理鐘錶等便民攤點),小商品、小百貨、書報攤點,瓜、果、蔬菜等自産自銷農産品直銷點也要遵循具體的設置要求。
設置臨時擺賣攤區,是我市城市管理的創新機制,也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的新措施。《方案》的實施將始終堅持以人民群眾的需求為主,堅持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