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防止産研“兩張皮”
關鍵詞:産學研結合需創新
問:産學研結合是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實現産業化的重要途徑,《條例》在鼓勵産學研合作創新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積極鼓勵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應用也是新修訂《條例》的亮點。《條例》在第二章“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科學技術應用”中,對科研開發與成果應用作了11個方面的規定。其中,鼓勵和支援創辦智慧財産權服務、技術交易、科學技術評估諮詢、技術經紀等科學技術仲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科學技術仲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制定行業服務標準,為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提供服務。
鼓勵企業、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建立合作機制,聯合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規定縣級以上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應當定期發佈科學技術成果目錄和重點科學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指南,推動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的科學技術成果向企業轉化。
規定了科學技術成果實行有償使用。科學技術成果所有者可以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進行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自治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引導社會加大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投入,提高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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