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
以40平方米左右戶型為主
《辦法》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具體建設上,房源採用多主體投資、多渠道籌集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政府投資新建、配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的住房;(二)社會投資新建、改建、收購的住房;(三)政府向社會統一齣租的直管公房;(四)閒置的公有住房;(五)相互調配的保障性住房;(六)社會捐贈及其他渠道籌集的住房等幾種方式。
據介紹,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選址,將充分考慮申請家庭的居住需要和生活成本承受能力,在交通便捷、公共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內合理佈局。在設計上,要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單套建築面積原則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以40平方米左右戶型為主。
申請:
3類人群可申請
據介紹,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人群比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範圍擴大,主要面向3類人群: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家庭和新就業人員。不僅如此,在戶籍條件要求上也比較寬鬆。目前,廉租房、限價房等保障房性住房對申請對象的戶籍要求是,必須取得南寧市城區範圍內非農業戶籍一年以上,公共租賃住房則對保障對象之一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戶籍沒有年限限制,而對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兩種保障對象,更是沒有須為本市戶籍的條件限制。
除了規定符合條件申請的人群之外,《辦法》還對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進行了明確,具體為已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尚未辦理産權登記和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出售、贈與、離婚析産等方式轉移房産行為等兩種情況將不能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與經濟適用房一樣,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上將建立和實行準入、輪候排隊保障方式。
而在審核程式上,公租房則和限價房是一致,都是先在街道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申請,此後再由相關部門進行層層審核和公示。不過,因為受理部門涉及到非南寧市的戶籍,因此,申請時並非都是去戶口所在地申請,而是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辦事處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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