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路上這家個體戶口中的“批發商”,實際為零售商。圖為檢查人員在現場調查。記者 肖世艷攝
500克的鋁塑袋精製碘鹽,政府定價為1.3元/袋,可在一些集貿市場的售價為1.6元/袋至2元/袋不等。接到群眾舉報後,10月17日,南寧市物價局派出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市場檢查,並一路追索漲價源頭。記者隨行採訪發現,食鹽價格上漲,是因為集貿市場小商戶誤把食鹽銷售終端當成批發商所致。
集貿市場
部分碘鹽非法提價
當日上午9時30分,檢查人員來到南寧市麻村集貿市場的7號、8號攤位前,拿起一袋500克的鋁塑袋精製碘鹽問攤主:“鹽怎麼賣?”
攤主稱:“2元錢/袋。”
檢查人員道:“政府定價1.3元/袋,你為什麼賣2元/袋?”
攤主答:“批發回來都要90元/件(50袋)了,我不可能虧本賣呀。”
隨後檢查人員要求該攤主出示進貨憑證。攤主出現抵觸情緒,將鹽收進櫃檯,大聲稱沒有進貨憑證,讓檢查人員去找華西路的批發商,是他們把批發價格抬了上來,所以零售價格才會跟著上漲的。
在旁邊的6號攤位,500克的鋁塑袋精製碘鹽售價1.6元/袋。對提高政府定價銷售食鹽的行為,該攤主也稱是因為華西路上批發商調高了批發價格,所以他們才抬高零售價格的。據他介紹,他到華西路要貨的價格是75元/件(50/袋),折算下來,批發價格達到了1.5元/袋,他的零售價格才1.6元/袋,只有0.1元的毛利。對於進貨憑證,他稱有提貨單,但是沒有寫明是鹽,因為覺得沒有用,不知道將它丟到哪了。
“不單麻村菜市,據近期接到的舉報,其他一些農貿市場也存在零售價格超出包裝袋上的明碼標價進行銷售的現象,且價格高低不一。”檢查人員表示,早在2008年,自治區物價局就下發了文件,規定500克鋁塑袋裝食鹽(包括精製鹽、日曬鹽、海晶鹽)全區縣城以上統一零售價格為1.30元/袋;2012年,綠標精製碘鹽實行政府統一定價1.50元/袋,並在食鹽的包裝袋上標注有政府定價的零售價。零售商超出這個價格銷售食鹽,即屬於價格違法行為。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可處以最低5萬元最高200萬元的罰款。
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攤點,檢查人員當場下發了“南寧市物價局行政處理通知書”,並責令違反政府定價的經營戶到市物價局接受調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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