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貨碼XXXX,您有郵政EMS包裹,已到達XX小區XXXX驛站……”“雙十一”期間,北京昌平的陳女士及家人,共收到了十余條快遞取件資訊。而在收到這些短信前,陳女士及家人未收到任何有關快遞配送的電話或短信問詢。
未經收件人允許,快遞被投遞至驛站或是自提櫃等“不告而投”的行為,已在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又稱“快遞新規”)中,被明文禁止。然而,未來網記者梳理髮現,“快遞新規”實施的近9個月以來,一系列違規問題仍屢見不鮮,多地監管部門已開出一批批罰單。其中,以北京市、河北省等地為例,自今年3月1日以來,開出的罰單分別高達611條、645條,涉及中通、極兔、申通、圓通、韻達等多家快遞品牌。
快遞公司頻涉違規,多地開出數百張罰單
近日,濟南市郵政管理局一月內連開10張監管罰單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據濟南市郵政管理局官網顯示,近期,該局針對“快遞公司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等行為進行了密集處罰,自11月1日以來共開出10張罰單,涉及中通、極兔、申通、圓通、韻達等快遞品牌。
圖源:濟南市郵政管理局官網
其中,發佈于11月1日的處罰通報顯示,濟南億嘉運輸有限公司望岳路分公司未提前與用戶聯繫擅自將快件放至驛站,涉事品牌為極兔。該公司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行為,違反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被處以罰款500元。
針對上述監管通報,未來網記者分別向中通、極兔、申通、圓通、韻達方面發送了採訪函。極兔有關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被通報的涉事公司為極兔線下快遞網點的承包商,負責快遞派送業務,問題出現在快遞員在派送過程中未聯繫消費者對快遞投遞方式進行確認。
對於“極兔公司如何落實‘快遞新規’”等有關問題,該工作人員稱將進一步向上級部門反饋後做回復。截至發稿前,記者未收到極兔的進一步回復,其他幾家快遞公司亦未給出有關回應。
今年3月1日起,交通運輸部發佈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即“快遞新規”)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圖源: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官網
然而,記者梳理髮現,“快遞新規”實施的近9個月以來,一系列違規問題仍屢見不鮮,多地郵政管理局面向多家快遞公司開出了一批批罰單。以北京市郵政管理局為例,自今年3月1日以來,共開出611張罰單,處罰事由多為“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等,涉及品牌包括韻達、圓通、中通、極兔、申通、德邦等。
河北省郵政管理局官網顯示,自今年3月1日以來,共開出645張罰單,處罰事由多為“未採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郵政管理部門查知規定內容”“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未按規定配合郵政管理部門處理用戶申訴”等,涉及品牌包括韻達、圓通、中通、極兔、申通、德邦、跨越等。
屢罰屢犯,“不告而投”成快遞行業“頑疾”
長期以來,快遞被“擅自”投遞、虛假簽收等問題並不鮮見,由此也引發了一系列消費投訴甚至是糾紛。黑貓投訴平臺顯示,截至目前,涉及“快遞”累計有144萬條相關投訴,其中位列投訴榜單前幾位的快遞公司依次為中通、申通、德邦、百世等。
事實上,針對“快遞送貨到府”此前已有相關規定。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是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其中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快遞新規”,其中也進一步對“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拋扔快件、踩踏快件”行為做出明確處罰規定:“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然而,“快遞新規”正式施行以來,一系列亂象仍較為頻發,部分快遞公司甚至“屢罰屢犯”,頻被監管通報。
如在今年7月,北京市東區郵政管理局就北京韻達速遞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200元;今年10月,杭州市郵政管理局就杭州協誠快遞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慧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1000元,涉及品牌為中通。
業內人士指出,“不告而投”已成為快遞行業“頑疾”。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敏律師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快遞公司對其承包商、快遞員負有管理責任,應保證快遞新規貫徹落實到位。“快遞‘不告而投’、未經消費者同意代為簽收等問題,也反映出快遞公司對於其承包商、快遞員的管理方面存在疏漏。”
新規落地近9個月,快遞“不告而投”問題何解?
11月17日,國家郵政局發佈的官方數據顯示,我國快遞年業務量首次突破1500億件大關,刷新歷史紀錄。快遞業務,是我國市場經濟需求持續釋放、物流網路加快健全的一大真實寫照。
伴隨著快遞行業的飛速發展,快遞“不告而投”等問題,也困擾著不少消費者。今年9月,鄭州市消費者協會發佈的一份“鄭州市快遞行業消費評議調查”結果顯示,在11184份完整答卷樣本中,消費者在選擇最不滿意快遞公司的原因時,有5742人選擇了“快遞員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將快遞放置第三方代收點”,佔總樣本數據的51%,位居消費者最不滿意原因第一位。
今年4月,未來網也曾發佈題為《新規施行一個月,多家快遞仍“不告而投”》的報道,其中指出,在新規施行1個多月後,仍有消費者反映“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快遞被直接投放至快遞櫃”的情況。此外,快遞放至快遞櫃內因超時未取而導致的保管費,也成為消費者吐槽的焦點。
今年9月,有媒體在對快遞新規落地情況進行調查中發現,中通、圓通、申通、韻達、極兔等多家快遞仍存在“不告而投”的亂象,且快遞服務品質“縮水”,因快遞被擅自投放,部分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出現被延誤、損毀甚至丟失等情況。
陳敏律師認為,快遞“不告而投”等亂象頻發,主要因素在於利益驅動,一些快遞員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送貨到府的時間及人力成本;也可能是抱有投機心理,並非所有用戶都知悉快遞新規,也並非所有遭遇“不告而投”的用戶都會選擇投訴,相關部門的監管難度較大,用戶不投訴便無從介入調查。
但與此同時,面對新規的施行,不少快遞網點和快遞員也表示“有苦難言”。據此前媒體報道,“快遞新規”實施後,有快遞員稱“過去30分鐘的貨現在送完得兩小時”;也有快遞網點相關負責人向媒體透露,“三通一達”等快遞公司的快遞員每投一個件只能拿到0.7元左右,但如果將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點,保存、編碼、通知客戶領取等工作都由第三方存放點負責,每件只用繳納約0.3元的“暫存服務費”,就能大大提高快遞員的承攬業務量和投遞效率。
對此,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快遞新規”施行的過程中確存在難點及痛點。如快遞員和網點面臨著經濟效益和服務品質的雙重壓力。一方面,快遞員需要儘快完成投遞任務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他們又需要遵守新規以保證服務品質。這種矛盾導致了一些快遞員和網點選擇違規操作。此外,由於快遞業務量大、覆蓋面廣,監管部門難以對每一個快遞公司和網點進行地效的監督和管理。
陳敏律師同樣認為,一個成熟的快遞員每天可能要投送上千件快遞,若每件都送貨到府難度很大。因而,做好各方的利益平衡推動快遞行業穩健發展的必要步驟。于用戶而言,要提升權益意識,遭遇“不告而投”問題及時反饋、投訴;于快遞公司而言,要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時確保服務品質。“可以利用網路技術設置一些前置選項,讓用戶在網購時提前選擇好投遞方式,通過智慧電話、短信通知等減少溝通成本。”
江瀚建議道,可以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快遞費用體系,讓快遞員和網點在遵守新規的同時也能獲得合理的收益。具體優化舉措可以包括“引入智慧化管理手段,提高快遞投遞的效率和準確性,減少違規操作的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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