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愛渡時代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渡時代公司)因存在利用格式條款等方式限制消費者權利的違規行為,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
經查,愛渡時代公司主營業務為婚戀介紹服務,自2022年10月開始使用與消費者簽訂的案涉版本格式合同《高端情感服務合同》,該合同約定條款共6部分內容,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期限、服務費用、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約定內容。其中,關於違約責任約定“考慮到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及簽訂後為甲方提供基礎性服務等乙方工作人員的投入分配、服務資源投入分配等因素,合同生效後,如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後可以終止服務,但應扣除本合同服務費用30%的違約金。並按照已完成的服務內容扣除相應服務費用後,再無息退回乙方剩餘費用”,該條款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但當事人在合同中未做顯著提示、未提請消費者注意。
另外,愛渡時代公司在案涉格式合同中使用的關於爭議解決的格式條款約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有傚法律法規進行裁決”,該格式條款為預設條款,若約定“協商不成均應仲裁”,在使用過程中會損害消費者的權益,限制消費者提起訴訟的權利。
愛渡時代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