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7月24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生産銷售單位警示約談會召開,雅迪、愛瑪、小牛、九號、臺鈴、新日等主流電動自行車品牌生産企業及其在京代理銷售企業負責人參加。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近期監督抽檢發現的54批次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産品情況,並就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以來發現的典型問題與企業代表溝通交流,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壓實電動自行車生産銷售品質安全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産經營活動,嚴格做到“四個嚴禁”,即嚴禁在京投放、經營《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外車型;嚴禁在京投放、經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産品;嚴禁在京投放、經營未經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的産品;嚴禁在京從事電動自行車違法拼改裝行為。
參會企業表示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切實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和義務,強化品質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四個嚴禁”,自覺接受同行、消費者和全社會監督。
警示約談會上,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電動自行車違法警示案例,包括北京順成為民商貿中心在內的5家單位因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被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
北京順成為民商貿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5月,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順成為民商貿中心檢查發現,當事人售出2輛電動自行車後,應消費者要求為其加裝防護鋼架並改裝長款鞍座,併為其中1輛電動自行車更換電池,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7月,懷柔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6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騎瑞電動自行車店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5月,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騎瑞電動自行車店檢查發現,當事人為了迎合顧客需求,使用網購的配件對2輛電動自行車鞍座及下方電池倉進行了改裝。經檢驗,整車品質、尺寸限值、蓄電池防篡改等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要求,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7月,平谷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天成寶德電動車商行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密雲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天成寶德電動車商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將3輛電動自行車原裝的鋰電池連介面更換成為鉛酸電池連介面,並放在經營場所內用作體驗車展示銷售,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7月,密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娘娘府好友自行車門市部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公安交管部門關於北京娘娘府好友自行車門市部的案件線索移送。經核查,執法人員發現該門市部存在協助顧客對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進行調速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4月,海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百姓萬嘉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公安部門關於北京百姓萬嘉商貿有限公司的案件線索移送。經核查,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對銷售的車輛進行調速,經相關部門檢測,調速後涉案車輛速度達到了33.6千米/小時,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4月,西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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