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6月11日消息,為拓展跨境電商出口,優化海外倉佈局,加快培育外貿新動能,商務部等9部門印發《關於拓展跨境電商出口推進海外倉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從積極培育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加大金融支援力度、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和物流體系建設、優化監管與服務、積極開展標準規則建設與國際合作等5方面提出15條具體舉措。
在積極培育跨境電商經營主體方面,《意見》提出提升服務跨境電商企業能力。支援有條件的地方對本地貿易規模大、帶動效應好的跨境電商企業“一企一策”提升“一對一”服務能力。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技術等企業可按規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培育壯大一批科技領軍企業。持續推進品牌建設,鼓勵有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建設獨立站、海外品牌運營中心,增強品牌培育能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塑造良好企業形象。
在加大金融支援力度方面,《意見》提出鼓勵優化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模式,為跨境電商國內採購提供保險保障;企業按規定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行銷、倉儲、物流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外匯收支手續,進一步拓寬結算渠道;推動頭部跨境電商企業加強資訊共用,鼓勵金融機構充分利用企業相關資訊,依法依規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更好賦能上下游産業鏈發展等多項具體舉措。
在加強相關基礎設施和物流體系建設方面,《意見》提出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渠道,支援跨境電商海外倉企業發展;發揮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支援跨境電商海外倉等相關企業發展等。
此外,《意見》提出持續深化國際交流合作,鼓勵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等深入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積極開展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
《意見》明確,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統籌協調,強化央地協同,推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不斷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以適當方式宣介跨境電商出口和海外倉建設成效,促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畢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