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濱海新區制定出臺《濱海新區推進創新立區、打造自主創新升級版若干措施(試行)》6個實施細則和1個指南要點。據濱海新區科技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出臺的6個實施細則和1個指南要點與前期已出臺的6個實施細則構成了新區較為完善的科技政策體系。若干政策的密集出臺,將不斷提高濱海新區科技創新能級,讓濱城創新發展煥發出勃勃生機。

指南要點補貼

主要針對兩類項目

據濱海新區科技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濱海新區2021年重大科技攻關揭榜挂帥(匹配性獎勵類)項目申報指南(要點)》補貼主要針對兩類項目:一是對參與科技部揭榜挂帥立項項目並獲得財政資金支援的濱海新區區域註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二是成功揭榜京津冀省級揭榜挂帥類科技項目的濱海新區區域註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單位。僅限于第一完成單位申報。國家級項目按立項項目認定的技術交易額(如未確認技術交易額按最終確認支援總額)20%給予補貼。京津冀省級項目按申請單位通過揭榜所獲財政支援資金給予20%補貼。如申請單位獲得多個項目立項,可重復支援。單個項目或單個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專項資金補貼

支援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升級

《關於濱海新區進一步支援研發中心的實施細則》規定,濱海新區將對市級支援進行匹配:一是支援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升級為國家企業重點實驗室,對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升級為國家級的,給予50萬元專項資金補貼。二是支援市級綜合性技術創新中心提升研發創新能力,鼓勵市級綜合性技術創新中心搭建檢測實驗室、購買研發儀器設備、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對市級綜合性技術創新中心的研發創新能力建設項目安排項目總投資15%的財政補助資金,每年最高250萬元,連續支援3年。

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

到濱城發展有資金支援

據介紹,《關於濱海新區支援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院所來濱城發展的實施細則》作為配套政策,只對市級支援進行匹配:一是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整建制遷入新區,根據科技項目情況,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援,最高1500萬元。二是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在新區投資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獨資或絕對控股的,根據科技項目情況,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援,最高900萬元;參股、不絕對控股的,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援,最高300萬元。三是事業性質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在新區單獨設立分支研究機構,根據科技項目情況,給予項目總投資15%的資金支援,最高900萬元。

“瞪羚”“雛鷹”認定或入庫

所在雙創載體有獎勵

依據《濱海新區支援雙創載體建設發展的實施細則》,濱海新區支援雙創載體獎勵標準為:企業在孵期間或畢業後5年內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天津市瞪羚企業認定或評價入庫,在孵期間或畢業後8年內首次獲得天津市科技領軍企業、天津市科技領軍培育企業認定的,每認定或入庫一家給予所在孵化載體1萬元一次性輔導獎勵。入駐雙創載體孵化的企業,當年評價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天津市雛鷹企業達20家至39家的,給予所在雙創載體5萬元獎勵;當年評價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天津市雛鷹企業達40家至49家的,給予所在雙創載體10萬元獎勵;當年評價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天津市雛鷹企業達50家及以上的,給予所在雙創載體15萬元獎勵。同一雙創載體當年獎勵資金累計不超過30萬元。對於同一在孵企業的同一事項不予重復獎勵。對上年度首次通過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備案的眾創空間,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創新實踐基地量化考核

科技成果轉化分類獎勵

《關於濱海新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規定,對於各開發區與全國高校共建的濱海新區高校研究生創新實踐基地,設立評價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結果進行資助。一是優秀基地,給予基地建設獎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二是示範基地,獎勵資金不超過20萬元。三是試點基地,獎勵資金不超過5萬元。四是不合格基地,不予獎勵。

按照細則要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挖掘技術合同並在新區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登記,按照新區技術合同成交額對其進行排序,分為ABC三類。對A類機構獎勵30萬元,對B類機構獎勵20萬元,對C類機構獎勵10萬元。對於入選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按照上一年度促成技術本地(濱海新區)交易額進行獎勵,交易額為1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獎勵5萬元;交易額超過5000萬元的,獎勵10萬元。

真金白銀支援培育

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和青年英才

根據《關於濱海新區支援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新創業的實施細則》,對入選的高層次人才團隊所註冊創辦的企業,給予不超過上年度研發投入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按照《關於濱海新區青年英才培育計劃的實施細則》規定,給予青年英才入選者每人10萬元培養經費支出,培養期為2年。(記者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