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印發《關於做好當前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醫療機構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滿足需長期用藥、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開具12周以內相關藥品。

《通知》指出,加強日常醫療服務管理,鼓勵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針對慢性病患者的長期處方管理政策,明確可開具長期處方的病種目錄、用藥範圍、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減少慢病患者取藥次數;必要的檢驗檢查和常規復查等,可指導患者在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並通過電話隨訪等多種方式加強遠端指導;應當加強對使用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教育,使其增加合理用藥知識,提高自我用藥管理能力和用藥依從性;告知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任何不適,應當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