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印發《關於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意見》,對公共衛生人才保障機制、基層防控能力提升等作出全面安排。

《意見》要求,2020年年底前,完善全省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功能和醫療救助托底功能;年內實現異地住院聯網定點醫院鄉鎮(街道)全覆蓋,全省異地住院聯網醫療機構達2800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人才保障機制,健全公共衛生執業人員培養、準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在“泰山學者”等評選中對公共衛生人才單獨核定名額;落實疾控機構編制標準,到2022年以縣(市、區)為單位空編率不超過5%,保障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需求。

《意見》提出,省市縣三級疾控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設立首席專家;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公費醫學生培養規模;實施疾控人員崗位能力提升專項計劃,開展現場流行病學人才培養,用3年時間將縣級疾控機構骨幹人員輪訓一遍,確保每個專業有2名以上技術骨幹;完善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人一般應具備醫學相關專業背景;各級按照綜合預算原則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納入本級預算保障,並在保障政策上予以傾斜;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符合疾控機構特點的薪酬機制,對各級疾控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績效管理;基層機構人員收入逐步達到縣級醫院同職級人員水準。

為提升基層防控能力,《意見》明確鄉鎮(街道)要依託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強公共衛生管理工作,支援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公共衛生委員,落實網格化管理職責;將學校納入防控重點場所,支援高校校醫院集中建設,增強學校傳染病、常見病的預防、治療能力;支援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具備隔離條件的發熱診室;設立基層首席公共衛生醫師,通過縣管鄉用等方式,到2022年,為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名~2名專兼職公共衛生醫師,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有效銜接;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到2022年,全省國家衛生城市(含進入評審程式)實現全覆蓋,國家衛生縣城比例達80%,國家衛生鄉鎮比例達25%,省級衛生村比例達60%。

此外,《意見》規定,2020年年底前,制訂應急物資保障機制和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物資納入省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到2022年,建立以省級政府應急物資儲備為核心,以市、縣(市、區)兩級政府儲備為支撐,以重點醫療物資生産企業産能儲備為基礎,以醫療衛生機構實物儲備、社會捐助捐贈和家庭儲備為補充,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作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