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金水管家”網格長趙某向金水派出所社區民警反映其工作中發現的一起糾紛,經過民警與網格員努力,最終成功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經了解,合陽縣城某家物業公司規定在本小區居住人員不能在本小區任職。雷某與張某(化名)均居住在花園小區(化名)且擔任該小區保安一職。根據規定應將兩人調離該小區,但物業公司只將雷某調至其他小區任職,而另一名保安沒有調動。

雷某對物業公司人事調動心懷不滿,通過小區業主微信群發表個人負面言論,煽動業主集體陳情。“金水管家”網格長趙某(物業辦主任)為了避免事態擴大立即上報社區民警。

了解情況後民警聯合“金水管家”成員將雷某與物業公司負責人帶至小區物業辦公室,分別談話、耐心勸導。在民警與“金水管家”的共同努力下,物業公司負責人認識到公司未按規定執行人員分配的失誤,同時,保安雷某也意識到自己在業主群言論不當。經調解,張某最終也被調至其他小區上班。最終,雷某與物業公司負責人握手言和。

金水派出所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推進矛盾糾紛調處多元化解。結合轄區實際,充分調動“金水管家”的積極性維護轄區治安秩序穩定,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最基層,真正實現了平安不出事的“楓橋精神”,為轄區居民營造和諧的生活環境。(通訊員:王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