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醫療保障局依法對存在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天津市南開區理療醫院等四家定點醫藥機構予以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天津市薊州區邦均鎮中心衛生院

天津市薊州區邦均鎮中心衛生院存在偽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辦理虛假住院以及重復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市醫療保障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2號),責令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427425.71元。

2天津市薊州區馬伸橋鎮中心衛生院

天津市薊州區馬伸橋鎮中心衛生院存在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以及重復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市醫療保障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1號),責令退回醫療保險金,並處罰款365204.75元。

3天津市南開區理療醫院

天津市南開區理療醫院存在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市醫療保障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4號),退回醫療保險金。

4天津市靜海區城關衛生院

天津市靜海區城關衛生院存在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市醫療保障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3號),退回醫療保險金。

市醫療保障局

醫保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投訴電話:87085500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咸陽路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