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天津市預防和治理校園欺淩若干規定》。這是全國首部規範校園欺淩預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規,是以法治方式解決校園欺淩問題的重要法治保障。目前,天津市教育系統正在研究制定預防和治理校園欺淩指標評價體系,從組織領導、制度建設、隊伍建設、隱患排查等方面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落實做細預防和治理校園欺淩各項工作。

據天津市教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市教育部門將組織專家編寫相關輔導材料,研究制定落實細則。結合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欺淩防治落實年行動的工作部署,在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製作系列宣傳資料,通過校園“兩微一端”、LED螢幕、宣傳欄等媒介,利用班會、家長會等形式,對《規定》進行集中學習宣傳。同時,市教委將牽頭組織成立宣講團,深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規定》的宣講工作,進一步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校園欺淩的法治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

目前,教育系統正在研究制定預防和治理校園欺淩指標評價體系,從組織領導、制度建設、隊伍建設、隱患排查等方面指導各級各類學校落實做細預防和治理校園欺淩各項工作。將預防校園欺淩列入學校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的教學計劃,並對學校落實教學計劃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市教委已經將預防和治理校園欺淩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和文明校園、平安校園建設標準,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將預防校園欺淩工作與單位年度重點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此外,按照《規定》有關要求,市教委將會同公安、綜治、司法等部門,不斷健全學校、家庭、社會聯防聯動工作機制,通過多措並舉、多方合力,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用的校園綜合治理格局。

“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落實《規定》的有關要求,健全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制定工作預案,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配備心理健康輔導員,健全校園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協調公安、綜治、司法等部門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切實將我市校園建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天津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