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天津市交管部門共處置警情約21萬餘起,其中交通事故警情佔比超六成,傷亡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早高峰和夜間時段,事故多發路段集中在週邊公路、環線,引發事故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仍為酒後駕駛。

近日,交管部門聯合高德地圖等權威機構發佈的《天津市2018年三季度交通運作報告》中顯示,第三季度天津市交管部門約處置110警情21.2萬起,其中交通事故警情14萬餘起,交通擁堵警情約1.57萬起,日平均處警2311起。

在第三季度的交通事故警情中,發生在市內六區的佔比31.7%;環城及高速公路範圍內佔比33.48%;濱海新區佔比16.16%;新五區佔比18.66%。擁堵警情中,市內六區佔比20.26%;環城及高速公路佔比35.47%;濱海新區佔比29.16%;新五區佔比15.11%。

第三季度傷亡交通事故主要集中在早高峰和夜間時段,每日7時至8時、20時至21時發生率較高,較上季度相比,事故分佈集中呈現夜間集中時段縮短、早高峰時段增多趨勢;引發事故的突出違法類型仍為酒後駕駛,其次為未按規定讓行、無證駕駛、違法倒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行駛。(何會文  焦軒  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