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購買其他房屋
需先完全買下保障房
共有産權保障房面向住房困難家庭出售,供應對象必須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政策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並經審核取得住房保障資格。
“每戶申請家庭只能購買1套共有産權住房。已經承租了保障房或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也可以提出購買申請,但購房後不再享受原待遇。”遲喬介紹,下步將制定共有産權保障房的輪候配售規則,房源推出後將採取綜合評分方式,確定入圍家庭和輪候順序,按序組織選擇購房。
《辦法》規定,相關的不動産登記稅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和日常維修、房屋設施使用費用以及安全責任,由購房人全部承擔。共有期間,個人確需購買其他住房的,需要先將共有産權保障房的全部産權買回去。如果一旦發現購房人騙購住房,將按原價收回住房,並按合同約定追究法律責任,5年內不允許再次申請住房保障。
據了解,共有産權保障房主要從已建成竣工尚未分配的保障房源中籌集,實行現房銷售,銷售後就可以直接辦理不動産權證。在此基礎上,根據試行情況和房地産市場情況,經政府批准,必要時可以將符合條件的普通商品房納入,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的通道。
目前,煙臺市住建局已開始制定實施細則等各項配套政策,著手編制房源籌集計劃,爭取這項政策能夠早日推行實施。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下半年有望推出一個批次的共有産權房。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曲彥霖 通訊員 王肆 王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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