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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經假實施25年幾乎成"擺設" 極少數醫院能開證明

稿源時間:2016-08-25 09:56:02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痛經假實施25年幾乎成 "擺設 " 極少數醫院能開證明---近日,因為寧夏明確女性勞動者可享“痛經假”,使這個已被吐槽多年的“僵屍假”再次受到關注。●“流産假”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産的,應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産假;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産的,給予42天産假。

  近日,因為寧夏明確女性勞動者可享“痛經假”,使這個已被吐槽多年的“僵屍假”再次受到關注。據了解,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0余省份在地方性規定中明確“痛經假”這一權益,山東省更是早在25年前即已出臺規定予以明確。

 

痛經假實施25年幾乎成“擺設”極少數醫院能開證明

 

  但是,連日來記者調查走訪發現,一方面,女性在痛經期間因為嫌麻煩或感覺尷尬極少提出請假;另一方面,請假所需的醫療證明在濟南卻少有醫院能開。這導致了痛經假在現實執行中幾乎淪為“擺設”。

   女職工有假不請有苦衷

  據了解,早在1991年8月23日,山東省即開始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了對經期女性的保護,“女職工在月經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高空、低溫、冷水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從事這些勞動的女職工,月經期間應暫時調做其他工作”。且“對長久站立、行走勞動的女職工,因月經過多或痛經不能堅持勞動的,經醫療機構證明,給予公假1至2天。”

  然而,連日來,記者走訪調查發現,超九成符合條件的女性職工對此《規定》並不知情。而知道有此假期的女性職工,也因為嫌麻煩或感覺尷尬甚至擔心受歧視,極少向用人單位請假。“痛經的時候身子都直不起來,但又不好意思向男領導請假,只好説自己著涼感冒了,午休時間就趴在桌子上休息。”“而且就算真的因此請假,假條所需的醫療證明要去哪兒開啊?”採訪中,諸多女性職工表示。

  採訪中,用人單位對“痛經假”也多有不滿。“我們很難判斷這些女員工是真的難受還是裝的,但一般員工只要説出來了,我們都會准假的。”一位駐濟外企的人事經理表示,“我們招人的時候考慮到這一點,畢竟女性面臨生育問題,再加上‘痛經假’,那我們的用人成本太高了,所以在同樣學歷經驗值的情況下,可能會優先錄用男性。”

  該外企人事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每月1天計算,一名女性員工一年就要休12天“痛經假”,這會大大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相較于制度完善的大企業,“痛經假”在中小型企業裏更是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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