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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現“縮水”産權樓盤 土地使用權只剩35年

稿源時間:2016-05-24 10:04:01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jiangyunhui
【摘要】濟南現“縮水”産權樓盤 土地使用權只剩35年---雖然上述影山府邸置業顧問表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楊女士依然有所擔心。就影山府邸來説,上述置業顧問表示,開發商已經考慮到購房者的顧慮,可以與購房者簽署補充合同,對産權到期後的一些法律問題進行約定。

   急需頂層設計

  那麼,土地使用權少於50年的住宅能不能買?或者説,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雖然上述影山府邸置業顧問表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但楊女士依然有所擔心。因為,最近溫州有一批土地使用權為20年的住宅到期,這批房子在進行再交易時,購房者需要繳納總房款1/3左右的土地出讓金,此事曾在業內引起軒然大波。

  根據最新的消息,國土部、浙江省國土廳已經到溫州調研,並有望出臺土地使用權延期規範。

  張法水也分析稱,雖然《物權法》有自動續期的説法,但到底如何操作,在執行過程中還沒有成熟的案例。在這樣的情況下,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何續期仍面臨不確定性,希望國家儘快出臺相關規範。

  就影山府邸來説,上述置業顧問表示,開發商已經考慮到購房者的顧慮,可以與購房者簽署補充合同,對産權到期後的一些法律問題進行約定。

  但很顯然,即便讓開發商對30多年後的法律問題做出合同約定,仍然無法讓購房者放心。要解決這類問題,最需要的還是頂層的政策設計。所謂“有恒産者有恒心”,如果頂層政策不明朗,不僅會給開發商、購房者帶來諸多不便,甚至不利於整個社會的健康穩定。

  楊女士還嚮導報記者反映,在她第一次去售樓處時,置業顧問並沒有主動提及産權是50年的事。雖然置業顧問後來沒有回避此事,但她認為置業顧問應該進行主動告知。

  張法水嚮導報記者分析,目前房地産市場廣泛存在資訊不對稱現象。楊女士遇到的情況還是好的,更有某些開發商會進行一些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國家應該在法律上進一步明確,開發商在售樓過程中承擔哪些資訊披露的義務,以此促使開發商向購房者提供全面的資訊。同時,購房者也要加強自身法律意識,主動要求查看開發商的一些關鍵資訊,不要等買了房了再後悔。媒體也要承擔起責任,多提醒購房者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張法水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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