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儀隴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立山鎮農貿市場及其周邊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有經營者仍在使用會誤導消費者的“生鮮燈”。執法人員現場開具罰單,對當事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並再次對經營者宣傳教育,要求其立即改正。
這是該局自《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為《辦法》)正式實施後開出的首張罰單。
據了解,2023年12月以來,儀隴縣市場監管局針對“生鮮燈”使用情況,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專項整治,以售賣肉類、禽蛋、水産品、水果、蔬菜等生鮮食用農産品經營主體為重點整治對象,對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場所開展全覆蓋排查,積極引導經營者規範使用照明燈具,及時制止了部分經營者的違法行為,勸導其對不符合規定的照明設施進行改造。
“關了這些燈就是好,之前買的肉在攤位上看著新鮮,回家了看著就沒有食欲了,現在就不存在這些問題了。”在農貿市場買肉的一位大媽説道。
“前期,我們已經向經營戶進行了宣傳,要求停用‘生鮮燈’,個別商戶存在僥倖心理,仍然偷偷使用。對於這些拒不整改的行為,我們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儀隴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介紹道。
下一步,儀隴縣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辦法》宣傳力度,引導經營者認識“生鮮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深入排查檢查,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讓生鮮食品“素顏”上市。(南充市市場監管局 供稿)